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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精英高等教育服务中心 官网

当代精英高等教育服务中心创办于2003年,是一家承办全日制毕业证,英语四.六级,身份证,驾驶证,未婚证,结婚证,离婚证,孕检证,健康证,准生证,生育证,出生证,结扎证,电焊工操作证,叉车证,铲车证,退伍证,工程师证,厨师等各种资格证,车船证,导游证,教师资格证,房地产证, 医师资格证,学位证,会计师,会计证,成人自学营运证,营业执照,养路证, 房地产权证,可以根据客户要求或样本制作一切证件! 当代精英高等教育服务中心同时提供各种发票,票据。服务范围包括:商品销售发票、广告发票、建筑安装发票、服务业发票、租赁发票、房屋租赁发票、影视制作发票、培训咨询发票、网络服务发票、翻译发票、印刷发票、会务会议发票、餐饮住宿发票、材料发票、文化娱乐发票、道路交通发票、公路内河发票、商业企业发票、医疗发票、其它发票咨询等。

湖北省教育厅 政府机关

湖北省教育厅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全省教育事业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15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2、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4、检查实施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与复查;开展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统筹和指导全省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制定高等教育评估标准、教学及教材建设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和指导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6、规划指导高校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7、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会同主管部门做好高校教师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8、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研究生层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制订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9、指导并管理全省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施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10、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和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批和申报指导工作;负责全省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
11、归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12、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言语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14、统筹管理全省学位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承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上班待遇怎样 评价

待遇是国家法定的,在哪都一样的,湖北省教育厅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全省教育事业的综合职能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计财处长 贴吧

湖北省教育厅财务处负责人来长江大学调研财务工作,副校长周从标,计财处、国资处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会议。在6号楼316会议室,计财处处长熊新山介绍了长江大学财务运行与管理情况,并就新形势下学校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建议作了详细汇报。

向家文对长江大学财务工作给予肯定,并对财务管理提出建议与要求,希望全校加强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学习;重视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和责任;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关注预算执行进度;重视绩效评价,绩效目标更科学;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湖北省教育厅现任厅长是谁 问答

现任湖北省教育厅厅长谁,网上查来查去有好几位厅长,把我搞懵了,不知哪位才是现任厅长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官网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成立于2001年4月,是教育部开展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后援机构,挂靠在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主要承担研究咨询、信息服务、证书管理、人员培训等主要职能。中心现任主任为包华影教授。 几年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为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广大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就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和理论研究;组织、承担了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中国教师资格制度研究”的研究工作;成功举办了中国“首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和“第二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建设和管理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教师资格证书》的印制和发放工作;编发《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简报》等。

苏州市教育局 政府机关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教育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与苏州市教育局合署办公,正处级建制。

职责调整编辑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强化的职责

1.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3.协助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深化地方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4.加强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负责拟订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 政府机关

宁波市江东区教育信息网最初建立于 2000 年,在互联网上展示了一个全新的电子江东教育。经历了这些年的发展,从原来的单一的网站宣传模式转化成多功能的网络平台。

江东教育信息网的成功建设与应用在教育系统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如“局长热线”自开设以来公开答复了两千多条来自各个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心语心声”为家长和学生提供了基于网络环境的心理辅导,得到了广大家长的关注。2004年-2005年,江东教育信息网被宁波市教育局评为“优秀教育网站”一等奖和浙江省教育厅评为“最佳教育网站”。2006年被评为宁波市教育教学管理类特色网站,2010年被国家教育部信息管理中心评为全国县市区教育门户网站五十佳。

目前江东教育网络中心共由30台专用服务器组成,根据功能分成四大服务器群,分别为前台访问服务器群,后台数据库服务器群,网络存贮服务器群,用户安全认证服务器群。主交换中心由1台安奈特SB4008、1台安奈特9924和2台安奈特9812承担。目前,基于教育信息网的应用功能主要有提供DNS服务、防病毒服务、网络行为监控、WSUS自动升级、电子邮件、防垃圾邮件服务、音视频点播、视频直播、数据库、数据备份、资产管理、财务结算、电子学籍管理、图书管理、远程教育、教育博客、教育论坛、办公自动化平台、FTP服务、中教育星资源库、国资源教育资源库、虚拟主机服务、江东教育门户网站等等;其中三台虚拟主机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提供学校网站空间,目前共有28个学校网站、16个专题网站在虚拟主机发布。

江东教育信息网整个网站由九个频道组成,分别为教育行政、教育党建、教育督导、教育研究、教师频道、学生频道、社区教育、体育在线、信息装备。教育行政主要是教育局负责,包含电子公文、通知公告、信息报送、会议安排、工作动态、教育动态等等相关信息;教育党建主要是局党委负责,完成党建信息发布等;教育督导主要由督导室负责,主要发布教育督导相关的活动、文件和政策信息;教育研究主要由教育研究与装备中心负责,主要完成教学、科研、师训相关工作的信息发布与管理等。教师频道主要是教装中心与教育科、团工委负责,主要是教师风采、活动信息、教案、论文等信息发布与操作。学生频道主要是教装中心与教育科、团工委负责,主要是学生的活动信息,学生作品,课外知识等等。社区教育主要是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主要是面向社区教育的相关信息发布。信息装备主要有教装中心信息部负责,主要发布教育装备相关信息和政策,同时将网站应用、管理与服务信息汇集于此。

江东教育信息网将在教育信息化建设中,不断适应发展需要,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我们将更强调建设与开发应用并重,突出实效性,尽力满足了教师、学生和家长们在教育教学和家校交流上的信息化需求,为跨时空的信息交互、资源共享提供高效的平台。


宁海县教育局 政府机关

宁海县教育局位于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现任党委书记、局长蒋善琪,主持县教育局党、政全面工作,联系办公室。直属教育中心、教研室、教科室、教育局装备中心、教育服务管理中心、招生自考办、教育工会、退教协会、人民教育基金会、城区教办10个单位。

宁海县教育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

二、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负责对镇乡人民政府及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三、统筹安排预算内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管理国(境)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款;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直属学校(单位)和社会力量教育机构的教育经费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和指导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校级领导干部管理,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五、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协助管理系统内各类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中小学(含幼儿园)、成人职业学校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

六、管理、指导全县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证书考试工作。

七、编制地方各类教育事业的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及高校、中专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

八、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九、指导校办产业、学校后勤改革;协调和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常州教育局 官网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工作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
  (二)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提出由市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安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和省下达的专项经费;按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对教育经费实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四)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辖市、区及市有关部门、单位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依据省定标准,组织评估确定省示范性初中、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协调在常高校和中专校的工作。
  (五)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研究提出中小学、幼儿园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的建议;统筹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确定的分工权限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教职工的劳动工资、奖惩及人事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市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八)负责全市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和民办中专、民办高中的布局调整审核和办学许可管理工作;在省定总计划中拟订市属及以下中专校(含成人中专校)在本市的招生计划,审批其专业设置。
  (九)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归口管理全市的各类学历教育工作。
  (十)归口管理中等及以下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全市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指导辖市区教育党建工作;接受上级委托管理有关学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教育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慈溪市教育局 政府机关

慈溪市教育局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牵头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四)负责和指导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学校统战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群团工作。

(六)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

(七)统筹管理本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全市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市本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八)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落实教育系统国家、省、宁波市人才计划(工程)。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校长、园长)的培训。参与拟订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人事制度政策。组织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职务聘任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终身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基础教育等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统一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等工作。协调在慈高校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协助做好汉语言国际推广。

(十一)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局主管的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慈溪”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市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改革开放以来,慈溪的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地向前发展,教育事业也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1994年慈溪市成为全国首批教育"两基"县(市),1999年成为宁波市教育"两高"县(市)和浙江省首批教育强市,并被列为省实施素质教育实验县(市),2002年被列入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3年初全市20个镇(街道)全部通过省教育强镇验收,成为全省第一个"创强满堂红"的县(市)。2004年,被列为首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009年,被命名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2010、2011年,我市连续两年被列为全国唯一授牌的“全国城乡社区数字化学习示范基地”。2012年我市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评为“全国社区教育数字化先行区”。2013年我市全面启动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与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2014年,我市被评为第三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和宁波市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先进县(市、区),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评估,以全省排名第一的成绩入围全国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名单。2015年初顺利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评估。扫盲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学校体育、高教自考、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农村成教工作等被评为全国先进。

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全市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9.82%,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巩固率99.99%,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100%,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99.1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率100%。普职比达到1:1。2014年,全市义务段学校11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普通高中学校15所,中等职业学校5所,成人文化学校18所,幼儿园249所,全日制在校(园)学生(幼儿)共计190244人,在编教职工9460人。

办学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多年来,我市通过努力探索多元化办学的路子,社会力量办学的数量和规模有了较大的增加和扩大。我市共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380余家,在校(园)学生达7.67万人,民间资本累计投资教育12.9亿元。通过规范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行为,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投入保障机制,公办学校大量接纳民工子女入学,民工子女就学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此外,建起全市贫困生档案,成立学生资助中心和市支持性教育资源中心,设立全省首个民工子女助学底金,使我市学生不因贫残失学、辍学。理顺我市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完成全市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开展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2008—2014年,我市职业学校的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累计获得42金34银20铜的优异成绩,位居全国同类地区前茅。开通全国首家“市民学分银行”,实现社区教育全覆盖目标,形成大职教体系,市教育局被教育部认定为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联系点。2002年上半年组建了市教育发展公司,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有效地整合和扩大了现有教育资源。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广泛受到认可,积极探索实施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

学校布局日趋合理。几年来我市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结合破旧校舍改造、示范学校工程、创建教育强市、标准化学校建设、校安工程等工作,大幅度调整学校布局。2008年起我市开始教育集团化办学探索,先后创新建立了“紧密型”、“松散型”、“联盟型”三种集团化办学模式的7个义务段教育集团,其中城区5个,乡镇2个。城乡教育共同体是我市继实施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之后,推进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进行的又一创新工程。我市先后成立了由幼儿园、小学、初中等14所城乡学校(幼儿园)组成的7个城乡教育共同体,促进了我市更大区域范围教育结构的优化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办学条件显著改善。2003年1月起实行全市中小学教师工资统发。2004年9月,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2007年,市政府出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2009年实施义务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对农村学校教师实行生活补贴。2008年获“浙江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称号。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以建设“三通两平台”为核心,以制度建设、技术培训为保障,以服务教育教学、深化装备应用,提升教师应用能力为宗旨,持续加大信息化装备投入,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书香校园工程”、市教育信息化达标镇(街道)创建工程和“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2005年初启动“多媒体进教室”工程。率先在宁波市实现独立光纤框架的高标准中小学“校校通”工程,所有中小学校建立校园网。开通全省第一个县(市)级中小学教学资源平台。我市还在宁波市教育系统率先实现公文电子化发布,慈溪教育网被列入宁波市首批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试点单位、省首届最佳教育网站、全国首届教育门户网站评比“县级五十佳网站”。全市教育信息化装备总值达3.6亿元,教育信息化建设年生均经费投入276元,全市所有镇(街道)被创建为“慈溪市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慈溪市现代教育装备示范镇(街道)”,“慈溪市教育信息化达标镇”。全市有“宁波市数字化校园”101所、“慈溪市数字化达标学校”116所,“慈溪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验室示范学校”52所,“慈溪市中小学标准化图书馆建设学校”16所。

素质教育稳步推进。我市确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以争创文明学校、示范学校为载体,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抓手,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督导评价、规范管理为手段,以创建特色学校、发展个性特长为突破口,素质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一大批有特色的学校纷纷涌现。2005年初启动农村初中质量振兴计划。2013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引入第三方对全市所有义务段学校进行“素质教育星级学校评估”。2014年完成首轮评估,取得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小学轻负优质教学、初中振兴均衡行动成效显现,学校文化建设精彩纷呈,2014年全省校园文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目前,全市大多数学校分别确立了教育、教科研、校园文化、珠心算、计算机、劳动技术、艺术、体育等特色项目,为省首批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大课间活动在全市义务段学校全面推行。依托宁波大桥生态农庄建设的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开全省以民营企业为投资主体、政府适当补助建设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先河。全市各校均确立了适合本校实际的德育工作研究课题,配备了法制副校长。

教科研工作结硕果。全市已形成市、镇(街道)、校三级教科研管理网络。慈溪中学、实验幼儿园被评为全省“科研兴校200强”。珠心算教学、贤江精神与特色教育、宗汉借鉴多元智能理论、坎墩胜山发达地区乡镇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幼儿区域活动课程、漫画教学等研究成果在国内外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我市与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等国和台湾、港澳地区的教育合作也日趋活跃。教育科研成果集《教海探航》、《教海扬帆》等公开出版。慈溪市教育局多次被评为省、宁波重视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小班化教育实验于2004年秋季率先在6所农村小学起步,现扩至13所,并向城区、初中段学校延伸。

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我市以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以中青年教师培养为突破口,以实施“领雁工程”等师训工程为载体,积极创新教师培训机制和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成绩显著。全市在职教师中,目前,我市共有省特级教师15名,宁波市名教师35人,宁波骨干教师67人。全市有1人获全国师德先进个人,5人获“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3人获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6所学校获“宁波市师德群体创优先进学校”,122所学校获慈溪市“师德师风建设达标学校”荣誉称号。

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和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给慈溪教育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坚持与时俱进,增创新的优势,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已成为慈溪教育改革与发展又一个新的征程。慈溪教育将全面启动实施提升义务段教育发展水平、硬件建设进一步提升、师德师风建设“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走教育均衡、优质、和谐发展之路,慈溪教育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宁波市教育局 政府机关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管理国(境)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款;参与制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直属学校(单位)和社会力量教育机构的教育经费进行审计监督。

(五)负责和指导直属学校(单位)和在甬高校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校级领导干部管理,协助管理在甬高校部分领导干部;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中小学(含幼儿园)、中专学校、地方高校教师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

(七)管理、指导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证书考试工作。

(八)编制地方各类教育事业的年度招生计划,主管全市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市区普通中小学的招生工作。

(九)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指导校办产业、学校后勤改革;协调和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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