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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自考网 产品与服务

想要了解自考,首先要知道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定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参自学考试的考生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

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考文凭是否被社会认可?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 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 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②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③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如何选择自学考试助学单位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选择一个好的助学点,可以让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快的通过考试,特别是在职人员,需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工作上,完全自学,通过难度很大,社会考生历年平均通过率还不足25%,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湖南自考网收集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②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 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③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江西省自考网 官网

江西省自考网
江西自考网是为江西自考考生提供的自考交流服务性专业网站。内容主要包括江西省自考网上报名时间,自考成绩查询,自考科目,自考专业,自考招生问答,自考教材,自考考场信息查询等相关相关信息及服务。
网上报名
1、登陆江西省自考网进行报名。
【第一次报名的新生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在自考办或者助学单位刷身份证信息】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 、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现场报名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南昌传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与服务

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试科目的免考步骤:社会考生由本人携免考材料,到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在校考生由本人携带免考材料,向所在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考生于每次报名前,可向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咨询办理事宜,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决定。

  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或大学英语四、六级(省内)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

  凡获得NCRE一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凡获得NCRE二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

  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专科毕业者可免考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其他具体免考政策考生可向报名点咨询。如有最新修订,可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了解。

  以上就是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试科目的免考步骤,考生如有其它相关疑问,可在线咨询老师,更多自考信息敬请关注“江西省自考网”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产品与服务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位于美丽的东湖之滨,是湖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全省的教育考试工作,于1997年11月18日正式挂牌。内设院办公室、高等教育考试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综合考试办公室、命题制卷办公室(命题制卷中心)、科技信息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等处室,共有在岗员工140人;院属单位有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社、湖北楚才教育考试印务中心、湖北楚才考试服务公司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位于美丽的东湖之滨,是湖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全省的教育考试工作,于1997年11月18日正式挂牌。内设院办公室、高等教育考试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综合考试办公室、命题制卷办公室(命题制卷中心)、科技信息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等处室,共有在岗员工140人;院属单位有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社、湖北楚才教育考试印务中心、湖北楚才考试服务公司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精神,制定全省教育考试的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监督全省教育考试的实施工作。具体包括: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试;拟定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考试计划,组织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审核颁发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对全省自考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受教育部委托,负责湖北省内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非学历证书考试;承担国家下达的普通高考命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及其他部门委托的考试命题任务;负责开发、设计、推广新兴考试项目;负责教育考试信息管理及现代技术的开发、应用;开展教育考试研究,主办教育考试刊物和教育考试网站。此外,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还承办其他单位委托的各类考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承办考试项目达40余种,年考生达300万人次。经过多年的努力,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在考试管理、考试评价、考试科研、考试基地及考试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类考试报名、管理基本实现电子化,网上评卷得到全面推广;无纸化考试等一批科研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现代化考场、命题制卷中心等可为各类考试提供比较完善的服务;管理人员的数量、年龄结构、专业素质等都能较好地适应各类考试需要。目前,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已基本形成了国家考试与社会考试、国内考试与海外考试、学历考试与非学历考试等共同发展,种类丰富、品种多样的教育考试体系;形成了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功能完善的考试服务体系;形成了科研、宣传、咨询等特色鲜明的考试信息体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承办的各类考试因组织严密、管理科学而备受主办单位和社会肯定,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也因此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并成为湖北省内最权威的考试机构。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府机关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能:(一)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省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伸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湘(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省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省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省绩效评估与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绩效评估和全省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省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省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盐城人事考试网 官网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是盐城市人事局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96年,是我市人事考试专门工作机构。中心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现有工作人员8名。 中心成立以来,盐城人事考试工作从无到有,不断发展,日益壮大,现已能成功组织单科万余人次、数百考场的笔试和一次数千人参加的考录公务员面试等。办公场地、硬件设施、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都已能基本适应当前人事考试工作需要,人事考试各项工作正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中心成立以来,累计已组织省公务员考试10余次,计6万多人次参加笔试,6千余人次参加面试,3千多人经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组织外语、经济、执业药 师、建造师等各类职称、执业资格和社会化考试数百场次;组织各类考试报名、录入处理各类报名信息数十万科人次;征订、发放各类教材20余万册;发放各类考试准考证20余万人次,证书万余本。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产品与服务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是盐城市人事局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96年,是我市人事考试专门工作机构。中心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现有工作人员8名。

中心成立以来,盐城人事考试工作从无到有,不断发展,日益壮大,现已能成功组织单科万余人次、数百考场的笔试和一次数千人参加的考录公务员面试等。办公场地、硬件设施、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都已能基本适应当前人事考试工作需要,人事考试各项工作正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中心成立以来,累计已组织省公务员考试10余次,计6万多人次参加笔试,6千余人次参加面试,3千多人经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组织外语、经济、执业药 师、建造师等各类职称、执业资格和社会化考试数百场次;组织各类考试报名、录入处理各类报名信息数十万科人次;征订、发放各类教材20余万册;发放各类考试准考证20余万人次,证书万余本。

在完成国家和省政策性、常规性考试工作任务过程中,中心严格规范考试工作程序,完善各项考试业务办理流程,狠抓考风考纪,强化内部管理,努力为社会各界、广大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了公信无私的社会形象。2006年,中心在江苏省首届人事考试考务知识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荣获一等奖;2005年和2006年,中心连续两年被评为“盐城市文明单位”;近几年来,中心荣获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人事考试优秀单位”等殊荣多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中心全体同仁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秉承“客观、规范、科学”的考试理念,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构建“公平、正义、高效”的考试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南省公务员局 官网

湖南省公务员局
湖南公务员网是湖南省录用公务员招考信息发布,考试备考资料汇总的专业性门户网站,是湖南最受欢迎,最实用的公务员辅导网站。
网站名称 湖南公务员网 总部地点 湖南 网站类型 公务员网 费 用 免费
目录
1 运营宗旨
2 报名信息
3 报考条件
4 录用实施办法
5 相关问题
6 费用及材料
7 考试项目
运营宗旨编辑
其运营宗旨是:招考信息及时发布,备考资源共享,帮助考生。 湖南公务员网提供一个免费的平台给参加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交流,以到达更好的复习备考的效果。同时湖南公务员网亦发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招考信息,报名公告,国家各部门招考公告、复习资料等专业性公务员备考资源。
湖南公务员网是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的新闻发布式网站,汇集历年湖南省公务员报考信息,提供湖南省历年公务员考试资料,是参加2012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研究交流的平台网站。
报名信息编辑
网上报名:2011年3月14日9∶00-3月23日16∶00
查审查结果:3月14-3月24日
查报名序号:2011年3月25日8:00后
报名确认:2011年3月14日-3月23日
打印准考证:4月19-22日
笔试日程表笔试:2011年4月24日
行测:9:00-11:30
申论:14:00 —16:30
笔试成绩公布:2011年6月6日09:00
报考条件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现就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年龄、年限的计算问题
1、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为1973年2月20日至1991年2月26日期间出生。
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2、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如:职位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
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下同)应届毕业生须于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法警、法医、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学历,以及通过电大、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高学历人员可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
200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三、关于招考对象问题
1、社会在职人员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2009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全省职位均可报考。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的职位。
2、在宁省级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本省生源和户籍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考。
3、各市及其以下单位的职位,招考对象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公布。其中,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4、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乡镇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支书(主任),并任现职务2年以上,表现优秀的人员。“优秀”的标准由各市制定。
5、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我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服务满1年(不含2007年以来省选派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合格的人员。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2005年以来在中央国家机关和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2004年2月20日以来被辞退的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
(4)2006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聘任制书记员(辞职也不能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非2009年应届毕业高校学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录用实施办法编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录用计划、拟定录用职位及职位条件;

  (二)制定考试录用实施方案;

  (三)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五)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六)体检;

  (七)考察;

  (八)公示;

  (九)录用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 本省民族自治地方、民族乡(镇)以及县级以上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公务员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在学历和职位设置条件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是本省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全省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制定全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市(州)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 市(州)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授权与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条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

  第十一条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和申报录用计划。

  第十二条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机关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三条 市(州)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级所属部门及本县(市、区)所辖乡(镇)的公务员录用计划进行初审后,综合编制上报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二)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级所属部门和本市(州)所辖县(市、区)的公务员录用计划进行审核后,综合编制本市(州)公务员录用计划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三)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确定的本市(州)公务员录用计划,分别下达给本级所属部门和本市(州)所辖县(市、区)。

  第十四条 申报公务员录用计划,应载明如下事项:

  (一)招录机关名称、编制数、实有公务员数、空编数和拟录用人数;

  (二) 拟录用职位名称、职位所需人数、职位类别及职位资格条件。
第十五条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六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职位类别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招考公告一经发布,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考单位不得对公告内容自行变动。确需变动的,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公告相同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四章 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七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考网 官网

宁夏省自考网
自学考试网是宁夏继续教育招生办公室的官方网站,是面向社会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业余制)成人高考(业余制)教学班的办学实体教育职能招生部门网,是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局管理。
报考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报考条件2
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考试须知
根据《办法》规定,姓名和身份证号有误的考生须持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准考证首先在区县申请变更,由区县自考办审核同意后,区县负责修改区县系统内考生相关信息和重新制作准考证事宜,并收取相应成本手续费,然后考生持户籍证明、
户口簿、身份证、变更后的新准考证和区县自考办盖印章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更改备案表》,于每周一、周四考生接待日到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更改手续。涉及身份证号升位问题的,由区县自考办在考生办理毕业手续时统一予以更改。
准备工作
1、确定自己所在省市的报名时间。
2、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3、选择专业(各省市开设的专业不同,可参考各地自考中各省市的考试计划栏目,选择适合您的专业)。
4、选购教材由于自考教材变动较小,经常几年才更换教材,目前2012年公布的教材表为最新的。(另各省市会有部分教材科目微调,请密切关注网站的最新资讯)。

深圳市自考网 官网

深圳市自考网
深圳自考网是深圳继续教育招生办(简称深圳继教)授权指定自考网上预报名站点,也是中国区域内领先的教育门户网站和深圳地区关于自考、成考、远程教育招生类信息最齐全的招生服务平台。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学生,让更多热爱学习的学生能够顺利通过毕业考试和各类考试,提供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成人教育、 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学历咨询服务。

报名流程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准备工作

1、确定自己所在省市的报名时间。

2013年4月深圳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一15日。

2013年4月深圳自学考试旧生报考时间:2013年1月5日一28日。

2、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3、选择专业(各省市开设的专业不同,可参考各地自考中各省市的考试计划栏目,选择适合您的专业)。

4、选购教材由于自考教材变动较小,经常几年才更换教材,目前2012年公布的教材表为最新的。(另各省市会有部分教材科目微调,请密切关注网站的最新资讯)。




报名流程

完全自学流程: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进行预报名。

2、到深圳继续教育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带身份证原件,小一寸彩照,填写新生报名表格)

3、现场确认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现场摄像点进行拍摄准考相片。(报考前先查询需要报考的科目,点击开考科目查询)

4、拍摄准考证相片后,根据指定时间,进行座位查询,然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继续教育招生办。

报班上课流程:

1、同自学流程

2、同自学流程

3、现场报名确认后,等学校通知,进行注册,上课,考试,申请毕业。

广州市自考网 官网

广州市自考网在广州省内可通过网络进行进行咨询或是报名的站点称之为广州自考网,可通过广州省内自考网报名的自考学校有:中山大学自考,华南农业大学自考,华南师范大学自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考,广东商学院自考,深圳大学自考,南方医科大学自考。华南理工大学自考,暨南大学自考,广州大学自考。自考报名形式:全日制自考,业余制自考班。自考大专、本科咨询报名的正规网站。
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1、登陆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广东省自考网上报名)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 、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现场报名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金华园区2楼213

湖北省自考网 官网

湖北省自考网
湖北自考网是为自考考生提供的自考交流服务性专业网站;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任务
其主要任务,在国务院发布的《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通过国家考试, 1、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
2、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
3、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4、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特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高教自学考试的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自学考试每个学科的考试,均属该科结业考试,及格一门即获得该科的单科合格证书,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育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即可获得同层次的毕业证书。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高等院校授予相应学位。报名流程
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然后根据各省市开设的专业的不同选择专业;购买教材,由于自考教材变动较小,经常几年才更换教材,所以到各书店可以购买最新教材。
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完成网上报名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自学考试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情况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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