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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 官网

承德市政府网
承德市人民政府是承德市的行政管理机关。其政府办公地址是承德市世纪城行政中心。
承德简介编辑
承德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距北京230公里。历史上曾是清王朝鼎盛时期的京师陪都,民国和解放初期为原热河省省会,今为河北省省辖市。是新中国普通话标准语音的采集地。
承德市是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国十大风景名胜、旅游胜地四十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国普通话标准音采集地,是国家甲类开放城市。1994年位于承德市的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文化遗产,同时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也是国家首批世界文化遗产。从而使承德步入了世界文化名城的行列。[1]
承德市,承德市位于东经115°54′~119°15′,北纬40°11′~42°40′,处于华北和东北两个地区的连接过渡地带,西南与南分别挨着北京与天津,背靠蒙辽,省内又与秦皇岛、唐山两个沿海城市以及张家口市相邻。
距北京230公里。历史上曾是清王朝鼎盛时期的京师陪都,民国和解放初期为原热河省省会,今为河北省省辖市。是新中国普通话标准语音的采集地。
承德市是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国十大风景名胜、旅游胜地四十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国普通话标准音采集地,是国家甲类开放城市。1994年位于承德市的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文化遗产,同时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也是国家首批世界文化遗产。从而使承德步入了世界文化名城的行列。
河北省承德市市域面积39375平方公里,境内有京承、锦承、京通、承隆四条铁路线,正线延展里程632公里,共有国家干线公路5条,公路通车里程5358公里,户籍总人口370万人。承德境内资源丰富,自然风景、名胜古迹闻名遐迩。承德经济发展注重发挥旅游、资源、区位三大优势。承德市人民政府驻双桥区武烈河畔,距省会石家庄540公里,距首都北京180公里。2012年,承德被评为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城市”。[2]
政府领导编辑
市长:常丽虹[3]
常务副市长:李晋宇
副市长:李维
党组副书记 张建国
副市长:董天利
副市长:薛寒
副市长:刘新宇
副市长:丁伟
副市长:吴清海
市长助理:易长生
秘书长:信祥[4]
行政区划编辑
全市辖八县三区,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滦平县、平泉县、承德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
自然地理

1、地理位置:承德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北靠辽蒙,南邻京津,东和东南与省内的秦皇岛、唐山两个沿海城市接壤,西与张家口市相邻,距省会石家庄435公里,距北京225公里。

2、地域面积:全市地域面积39500平方公里,占全省的五分之一,其中市辖区内面积708平方公里。

3、气候:承德市属于寒温带、半干旱向半湿润过度的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具有四季分明、雨热同期、昼夜温差大的特点。年平均气温9度。

4、地形地貌:境内地形复杂,山脉纵横,河流交错。地势自北向 倾斜,北部为内蒙古高原的东南边缘,中部为浅山区,南部为燕山山脉。

5、海拔:承德市海拔200-1200米,平均海拔350米,最高峰雾灵山2118米。环绕市区的山峦,属丹霞地貌,奇峰异石、自然天成,千姿百态,形成独特的罄锤峰、罗汉山、天桥山、双塔山等十大景观。

江西省教育厅 政府机关

江西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江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合署办公。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的决定;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讨论决定全省教育系统改革、发展、党的建设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高等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会。
四、协助省委管理高校校级领导干部,抓好高校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推进教育系统干部制度改革,制定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省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委。
六、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指导高等学校纪检工作。
七、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党的统战工作。
八、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管理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干部。
十、承办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浙江省教育厅 政府机关

浙江省教育厅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编辑(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促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制定全省教育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高等学校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宣传工作,配合省委统战部做好高校统战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稳定工作。
(四)负责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中等及以下教育发展水平、质量和结构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省编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统筹指导全省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归口管理全省学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高等教育评估。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负责全省教师工作,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学校编制、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高新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指导高等学校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等发展建设。
(十一)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管职责,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十二)统筹管理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派出国留学人员和来华教学、留学人员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负责汉语言国际推广和国际教育展览审批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省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
(十四)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统筹规划全省学位工作;承担省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指导厅主管的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
(十六)指导全省校办产业、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教育厅 政府机关

湖北省教育厅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全省教育事业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15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2、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4、检查实施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与复查;开展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统筹和指导全省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制定高等教育评估标准、教学及教材建设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和指导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6、规划指导高校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7、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会同主管部门做好高校教师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8、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研究生层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制订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9、指导并管理全省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施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10、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和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批和申报指导工作;负责全省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
11、归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12、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言语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14、统筹管理全省学位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承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陕西省教育厅 政府机关

陕西省教育厅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陕西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教育厅共设25个职能处(室)。
陕西省教育厅按国家教育政策和法律,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陕西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推进陕西省的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和协调 “211工程”和“985工程”。 管理并筹措教育资金,编制并监督执行部门教育经费预算、拨款、贷款;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陕西省教育厅管理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制订各类高等学校、中等学校以及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及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创新性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及省科技重大专项;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

主要职责:

      1.依法加强对各类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研究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3.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省各级各类教育。

      4.负责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6.指导全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7.指导全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

      8.负责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指导教育基金、教育捐款、外资利用等工作;指导全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助学贷款工作。

      9.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10.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11.负责全省国家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承担省招生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规划并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13.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国际及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4.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及普通话测试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负责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承担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的改革和管理工作。

      17.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18.负责机关公务员队伍、直属单位及厅属中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与管理工作。

      19.指导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网络安全工作。

      2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有关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河北省教育厅 政府机关

河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河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现有在编干部128人,内设23个处室。河北省教育厅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教育部下放的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职责。加强基础教育,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边远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组织实施国家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改进并创新高职高专学校评估方式,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中央与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加大地方统筹力度。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教育厅主要职责

  (一)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指导全省高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高校的贯彻落实。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省委做好高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高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六)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七)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八)负责直属专科院校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巡察工作。  
  (九)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政策,组织编写、审定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推进素质教育。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地方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指导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  
  (十三)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拟订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负责高校“双一流"建设工作,组织指导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十四)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规划、指导高校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各类科研项目,指导高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工作和科研成果管理及产学研结合等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六)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八)组织指导全省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工作,规划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  
  (十九)负责全省教师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省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河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二十)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二十一)负责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拟订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学位制度。承担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负责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省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组织开展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指导全省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广东省教育厅 政府机关

广东省教育厅互联网站于1997年5月1日建立,并进行了多次改版、调整和充实, 是广东省教育厅对外宣传、发布信息、公开政务、行政管理和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服务的窗口。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教育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广东省教育厅合署。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技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本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

(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 官网

君合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五日,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自其成立以来,君合即致力于提供一流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其在中国律师业重建和发展过程中的先锋作用为业内所共知。历经十几年的发展,君合现已成为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许多法律服务专业领域占据领先地位的律师事务所,并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其专业服务水平。 君合总部设于北京,在上海、深圳、大连、海口、香港、纽约和硅谷设有分支机构。君合现有执业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员三百多名,工作语言有中文(包括普通话、上海话、粤语)、英文、日文和韩文等。全所范围内一体化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及一流的通讯设施,更从硬件上保证了君合可及时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西安中国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官网

西安中国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国旅),成立于1956年,经过几代西安国旅人的拼搏努力,已发展成为一家实力强、服务项目广泛、美誉度高的旅游企业。曾获“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诚信服务最佳单位”、“优质服务明星单位”、“陕西十强”旅行社、“西安金牌旅行社”和“西安服务业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

  西安国旅以招徕、接待国际、国内游客为主业,是国家旅游局在陕西地区特许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组团社,被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指定为陕西省首家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并被西安市教育局和市旅游局批准获得首批中小学研学旅行推荐旅行社资质。现拥有一支受过高等教育、训练有素的英、日、法、德、西、意、普通话等语种的专职翻译导游队伍。作为国际航协IATA组织在西北地区的首家代理,可提供完善的国际国内机票服务。同时围绕旅游主业,西安国旅已创办道路运输二级资质企业——陕西长安旅游汽车公司,并荣获“全国交通文明示范单位”、 “全国节能减排优秀企业”、 “省级安全示范单位”、 “全省安全先进单位”和“最使游客满意的旅游汽车公司”等称号。  

                “在家靠自己,出门靠国旅”。西安国旅将恪守诚信服务理念,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便捷的旅游服务。                


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 政府机关

承德,河北省地级市,河北省政府批复确定的河北国际旅游城市、连接京津辽蒙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截至2019年,全市下辖3个区、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和3个自治县,总面积395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47.32万人,城镇人口180.85万人,城镇化率52.07%。  

承德地处中国东北地区、河北省东北部,南邻京津,北接赤峰和锡林郭勒,东西与朝阳、秦皇岛、唐山、张家口相邻,距省会石家庄435公里,距北京225公里。是连接京津冀辽蒙的重要节点,具有“一市连五省”的独特区位优势,是国家甲类开放城市,中国普通话标准音采集地、中国摄影之乡、中国剪纸之乡。  

承德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703年清康熙修建避暑山庄,成为清王朝的第二个政治中心;1723年设热河厅;1733年雍正取“承受先祖德泽”之义;赐字“皇承天德”释义先皇秉承天地化育万物的恩德;设承德直隶州,始称“承德”;民国和解放初期为原热河省省会;1955年,热河省建制撤销,承德划归河北省,为省辖市。承德的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是中国十大风景名胜、旅游胜地四十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文化遗产,也是国家首批世界文化遗产。  

2012年,承德被评为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城市”。2016年11月,承德市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评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017年10月,承德市入选国家森林城市。2017年12月,获得“厕所革命优秀城市奖”。


学信网查不到毕业证编号 问答

1月31号已经毕业,要多久在学信网上可以查到毕业证编号?

江西教育厅学籍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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