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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中院大数据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正式在编人员296人,内设27个职能部门,共有院领导12名,中层领导87名;全院法律大专、本科已上学历281人,占95%,具有审判职务192人。下辖十二个基层人民法院,43个人民法庭,共有正式在编干警1083人。

    多年来,在中共新乡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立足审判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击制裁犯罪,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近五年来,紧紧抓住“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开展“司法为民树形象 工作全面创一流”活动,全面做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三件大事”,审结了大批案件,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新乡和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新乡中院不断改革创新,率先在全省推出“摇号工作室”,引入第三方力量,推进司法拍卖改革;首创执行流转基金制度,在保障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实现的同时,又对有困难的被执行人提供人性化保障;成立全国首家土地法庭,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执行活动,拓宽人民司法新渠道;拍摄全国首部反映农民工讨薪题材微电影,维护弱势群体利益。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连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法制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2005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法警支队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法警支队,多个单项工作被授予省、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以一等功荣立者赵延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受到中央、省、市表彰。2008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09年以来,新乡中院已连续两届被评选为全国文明单位,系该市唯一一家连续两届获得此殊荣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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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大数据

 长葛市人民法院的前身,为1949年1月成立的长葛县人民政府司法科。1951年10月,撤销司法科建立长葛县人民法院。1958年8月长葛县公、检、法合并为长葛县政法公安部,为审判科。1959年4月恢复公检法建制。1968年1月公检法实行军管,法院工作有军事管制小组审判组替代,下设刑事组、民事组。1973年3月恢复长葛县人民法院。1980年1月在老城、古桥、董村、增福庙、坡胡设人民法庭,3月设和尚桥人民法庭(1984年7月撤销),12月增设经济审判庭。1984年7月增设执行庭和人事科。1985年底共有庭室科12个,人员71人。199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长葛县撤县建市,长葛县人民法院遂改称为长葛市人民法院。

    长葛市人民法院经历了漫长曲折的发展道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业绩,相继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诸多荣誉,成绩属于过去,广大干警们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创造长葛市法院更加辉煌的明天。

    法院内设机构

    法院内设机构由最初的司法科,后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文革时期缩编为1个审判组。改革开放后,逐步恢复了专门审判庭和职能科、室、队。目前,内设机构已达到30个,在编干警达133人。其中,业务部门有18个,包括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局办公室、执一庭、执二庭、执三庭、司法技术室、坡胡法庭、后河法庭、增福庙法庭、老城法庭、董村法庭、古桥法庭。行政部门12个,包括政治处、人事科、宣传科、老干部科、机关党办公室、绩效考评办公室、院办公室、后勤科、研究室、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质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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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人民法院大数据

登封市人民法院位于市区少林大道中段12号,背依嵩岳,面对颍河,群峰环拱、岗岭围护;其前身为登封县人民法院于1952年成立,1994年10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更名为登封市人民法院,现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98人,内设27个庭室科队局。

登封市人民法院目前共有18个内设机构27个部门,18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政治部(含人事科和宣教科),研究室,司法技术科,纪检监察室,审务监评中心,司法警察局,行政庭,审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民一庭(含8个基层法庭),民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案件审判庭,执行局(含综合处、执一庭、执二庭)。

法院建设

我院始终把审判、执行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工作大局,相继开展了“集中清理积案”、“百日办案竞赛”等活动,着力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 重视诉讼调解。坚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联动,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庭、社会法官的作用,其中民商事案件的平均调撤率达到7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90%以上,行政诉讼案件的和解率达到30%以上,极大地缓解了社会矛盾。

所获荣誉

涉诉信访、信息调研、司法警察、司法技术、思想宣传等工作相继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被省总工会、郑州市总工会评为争创“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被郑州市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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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大数据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5月1 0日,1955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开封迁至郑州市。现址坐落于郑州市金水路282号。河南省设有1个高级法院、19个中级法院(包括一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65个基层法院(包括郑州、洛阳两个铁路运输法院)  、729个人民法庭。目前全省法院共有干警22676人,其中法官13231人,占总人数的58%。省高级法院内设有27个综合、业务部门和2个事业单位,共有干警590人,其中法官344人,占行政编制总人数的70.35%。

2001年机构改革时,省委批准我院设立1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技术处、法警总队、行装处、监察室、机关党委、老干部处; 2007年由于死刑二审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增加刑三、刑四庭;2009年8月,省编办又给了我们增加了立案二庭、审监二庭、法官管理处,执行局升格为副厅级,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处3个正处级机构;2012年7月份,增加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和减刑假释庭;2014年2月又增加信访局和少年审判庭,现在省法院机关实有内设机构27个,其中政治部、执行局为副厅级规格,下面分别设3个正处级机构。

法院建设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始终以服务大局为首要责任,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不竭动力,五年共审结刑事案件39万余件,判处犯罪分子42万余人;民事案件218万余件,诉讼标的金额2200亿元;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12万余件;执结案件61万余件,执结标的金额650亿元。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55万件左右,去年达到了近60万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调解率等主要办案指标稳中有升,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少年审判、执行工作、减刑假释、司法公开等取得较好成绩。先后有54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全国优秀法院、模范法院、模范法官、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所获荣誉

近年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全力服务和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保障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年均办理案件50多万件,居全国第五位,其中省高级法院年均办理案件8000多件,标的额20多亿元。我省法院的结案率、息诉率、调解率等主要办案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少年审判、行政审判、减刑假释、司法公开、案例指导、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建设等成为全国法院先进典型;社会法庭、人民陪审团等司法改革创新举措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涉诉信访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连续三年中级法院进京上访量全部退出全国前50名,基层法院全部退出前100名;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特别是涉党政机关积案清理成效明显,案件执结率85 %,位居全国第一位;法院工作群众满意度由五年前的84.5%提高到93.58%,位居全省政法系统第一名;人大报告赞成率五年来持续攀升,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以93.4%的赞成率高票通过,比上一年又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受到代表委员的较高评价。我省法院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官,27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66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全国模范法院、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焦作中院、郑铁中院等25个集体和尹应哲、李玉香等27名个人被最高法院荣记一等功。

2019年7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公安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3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第一审判团队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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