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社会化天使众创(异合)联盟旗下创业项目!
  登陆 | 注册
城市查找气象局

按时间点击量收藏量支持率猜你喜欢

厦门气象局大数据

 厦门市气象局的前身为厦门市气象台,1952年8月创建于鼓浪屿。1989年1月成立厦门市气象局,隶属福建省气象局管理。1990年10月3日厦门市气象局实行计划单列,计划财务方面工作隶属国家气象局管理;2000年11月11日起,厦门市气象局隶属中国气象局(国家气象局)管理,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厦门市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厦门市气象局为事业法人单位,并建立党总支和工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行使气象行业管理、气象业务服务、现代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等职能,领导协调全市气象台站及相关单位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做好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以及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担负着为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气象服务保障和防灾减灾的重任。  

厦门市气象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技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等5个处室;下辖4个直属单位:厦门市气象台(厦门市海洋气象台、海峡气象开放实验室)、厦门市气象服务中心(厦门市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厦门市气候应用中心、厦门市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厦门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厦门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厦门市避雷监测技术中心)和厦门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直属事业单位。

2014年,经中国气象局同意始建海峡气象开放实验室,挂靠厦门市气象台管理。厦门市气象服务中心与厦门市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厦门市气候应用中心、厦门市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厦门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实行“多块牌子,一个班子”运行,其中,厦门市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是2008年4月由厦门市政府批复成立的地方机构。厦门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设有1个二级机构:厦门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全市设有同安、翔安、海沧、集美等4个区级气象局。

截止2019年12月,厦门全市气象部门现有编制109人,其中机关参公人员编制37人,事业编制68人,地方编制4人。至2019年12月,有各类编制在职职工167人,离退休89人。在编人员105人(含地方编制4人),其中博士7人,硕士50人,学士32人;高级职称37人,中级职称40人。

多年来,在中国气象局、福建省气象局和厦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厦门市气象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上级气象部门和厦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根本,以构建优质软环境为目标,较好地发挥全国文明单位“走前头、当表率、创一流”的作用,为全力推进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扎实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服务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福建气象局大数据

 福建省气象局主要职责: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地级市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担中国气象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福州气象局大数据

  福州市气象局成立于1983年10月,是中央直属正处级垂直管理单位,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主要职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划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全市气象部门人员编制141名,福州市气象局本部53名。目前,市局在职干部职工42人,在职党员27人。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 【广告说明广告

    点击查看详情】

全球公共数据开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