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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教体局大数据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和建议、教育发展规模、结构、速度及发展重点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三)指导、协调教育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 负责有关学校的规划、布局和调整。

(四)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有关招生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成人教育。

(五)规划、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指导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和就业制度改革。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七) 组织、指导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化教育工作。

(八) 指导全市学校校舍场地建设和修缮 拟定全市教育技术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市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工作。

(九) 负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 组织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 负责全市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业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组织开展体育科研。

(十二) 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大型全民健身活动,负责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健身气功管理。

(十三)指导全市体育教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推荐工作;负责体育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按权限负责裁判员的等级审批和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核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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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体育局大数据

莒南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工作有关规定、措施、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三)统筹规划中等以下学校布局、负责民办学校、体育社团和社会力量办学的设立、撤并、更名等事宜的评估、审核。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措施管理教育体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使用,编制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学校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专项经费、国有资产和财务审计;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的预决算,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经费集中核算结算。

(五)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落实上级关于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职工的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合同签约、辞职、辞退、退休等工作,履行对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队伍的管理职能、

(六)负责县管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党建工作。

(七)负责全县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八)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九)负责全县大中专、成人高校、高教自学报名考试及高中毕业会考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及小学、初中、高中毕业文凭的验印工作。

(十)负责审核农村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费及高中、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接受社会各种捐助,资助贫困学生。

(十一)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信息系统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以及学校的国防、体育、卫生、艺术、电化教育等工作。

(十三)承担体育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全县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等活动的开展;负责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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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教育局大数据

 青岛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3375所(含本科及高职院校25所,中等职业学校50所,技工学校14所,普通高中72所,初中247所,小学713所,幼儿园2241所,特殊教育学校13所),在校生近170万人,教职工15.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2.2万人)。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为目标,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教双轮驱动,学校建设与内涵提升齐头并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发展。目前,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9%、100%、99%。中高职一体化发展的职教体系初步建立,12所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开展“3+4”对口贯通培养试点,163个专业参与五年制高职试点。高等教育得到较快发展,新签约落户高校校区或研究机构32个(16个已正式运行),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达到4895人,3所高校、4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项目,5所高校、14个学科入选省“双一流”建设项目。

二、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免费教育已覆盖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12年),城乡83.6%的幼儿就读于公办和普惠民办园,91%的义务段新市民子女就读于公办学校。通过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现代化学校创建、市区普通高中外迁新建等项目,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不断改善。2011年以来,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189所、中小学857所,83%的中小学建成标准化食堂(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15万学生乘坐校车上放学。各区市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教育部在青岛召开现场会,推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经验。

三、教育综合改革纵深推进。2011年以来,建立教育改革试点推进机制和教育改革成果奖励机制,统筹实施两轮教育综合改革,先后承担13项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并获批全省唯一的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立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的政策体系,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扶持机制,推行了优质学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教师聘用制等改革,推动了入园难、入园贵,优质学校择校热、教师配备不足等难题的解决,校园足球改革、现代学徒制改革、管办评分离改革、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等工作经验被在全国推广。教育质量不断提升,2018年普通文理考生达到本科资格线1.8万人。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连续两年获金牌榜第3名,“助推县域三农转型升级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获2018年国家教学成果奖唯一一个特等奖,实现山东省特等奖零的突破。

四、教育特色和品牌建设初见成效。基本形成立法建设、执法改革齐头并进的教育法治工作格局,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达到8部,构建起教育综合执法等模式。初步建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海洋教育体系,在义务教育学校开设海洋教育地方课程,建成100所海洋教育特色中小学、幼儿园,重点支持21个涉海职业院校、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涉海高等教育专业达到30余个。成为首个与教育部签订共建“一带一路”教育备忘录的城市,现有外籍人员子女学校9所,数量占全省的2/3。获批全国教育信息化示范区和山东省人工智能试点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连续三年在青岛举办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先后发布《青岛宣言》《青岛倡议》《青岛声明》,树起了青岛“互联网+教育”的旗帜。一批名师、名校长得到成长,全市齐鲁名师、名校长分别达到37名和33名,1名教师、1名校长入选教育部“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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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教育局大数据

泰安市教育局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做好驻泰高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五)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市各类学历教育及其考试招生工作,指导全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就业工作。

(七)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研、教研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教育科研、教研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和推广。

(八)负责全市中等以下学校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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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教体局大数据

根据《中共济阳县委、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济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济阳发〔2014〕40号),保留济阳县教育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我县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

(二)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三) 负责教育体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按定承担全县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建立教师交流制度;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四) 统筹规划全县教育资源配置、结构布局调整;按规定承担全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幼儿园和民办普通初中、小学和非学历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

(五)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全县学校(单位)教育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县的教育、体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实施。

(六) 组织实施全县普通高考、学业水平考试、自学考试;协助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证笔试;制定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电化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七) 负责全县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监督检查维护教育权益的执行情况,牵头管理全县语言文字的有关工作。

(八) 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九) 负责县直学校(单位)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 负责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校长的聘任、培训、考核、交流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干部的培训及学校(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县直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十一) 指导全县学校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

(十二) 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县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

(十三) 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输送;管理和指导全县性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市级体育比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 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全县高危性体育行业经营活动许可认证工作,加强体育市场的管理,推动统一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五) 指导体育科研、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加强体育队伍建设。

(十六)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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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教育局大数据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教育工委)贯彻党的教育和体育方针和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做好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教育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五、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参加和承办有关体育竞赛。协调落实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六、按管理权限,归口管理相关学历教育及其考试招生工作,指导全区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就业工作。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验证作。组织协调全区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推动运动队伍建设及职业体育发展。

七、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科研、教研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教育科研、教研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和推广。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八、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九、负责做好教育和体育领域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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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教育局大数据

聊城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一)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的责任。

(二)承担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市属高等教育,民办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的责任;承担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责任;承担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改革的责任;承担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责任。

(三)承担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民办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工作的责任;承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

(四)承担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的责任;承担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责任;承担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指导市属学校、直属单位事业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责任。

(五)承担全市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对初中、小学学生学籍进行监管的责任。

(六) 承担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

(七) 承担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的责任,承担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教育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的责任。

(八)承担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的责任;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接收外国留学生工作的责任。

(九)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的责任;承担指导全市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

(十)承担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责任。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根据鲁发[2009]18号文件”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市教育局在负责上述工作的同时,必须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的报批或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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