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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教体局大数据

根据《中共济阳县委、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济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济阳发〔2014〕40号),保留济阳县教育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我县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

(二)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三) 负责教育体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按定承担全县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建立教师交流制度;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四) 统筹规划全县教育资源配置、结构布局调整;按规定承担全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幼儿园和民办普通初中、小学和非学历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

(五)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全县学校(单位)教育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县的教育、体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实施。

(六) 组织实施全县普通高考、学业水平考试、自学考试;协助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证笔试;制定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电化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七) 负责全县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监督检查维护教育权益的执行情况,牵头管理全县语言文字的有关工作。

(八) 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九) 负责县直学校(单位)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 负责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校长的聘任、培训、考核、交流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干部的培训及学校(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县直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十一) 指导全县学校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

(十二) 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县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

(十三) 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输送;管理和指导全县性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市级体育比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 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全县高危性体育行业经营活动许可认证工作,加强体育市场的管理,推动统一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五) 指导体育科研、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加强体育队伍建设。

(十六)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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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天桥区教育局大数据

天桥区是济南市中心城区之一,位于济南市区北部,地跨黄河两岸。全区注册幼儿园174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77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8处,民办幼儿园18处,在园幼儿总数31045人,专任教师2289人。区属小学45所、初中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特教学校1所,民办学校1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58738人,教职工3608人。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天桥教育深入实施天桥发展“1339”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的战略目标,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立德树人不动摇,推动改革创新不懈怠,区域教育品质不断提升。

一、加强顶层设计,教育强区工作会议引领新方向

9月26日,天桥区教育强区工作会议隆重召开,正式下发了教育强区《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天桥教育发展水平稳居全市‘第一方阵’,全面建成与现代化中心城相匹配的现代化教育强区”的发展目标,并聚焦教育资源配置、名校培育打造等八个方面,制定了34条具体措施,为教育强区发展之路提供了总抓手。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抓实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教育强区建设。

二、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党建引领作用得到新巩固

严格规范党组织生活。完善组织生活六项制度,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调研,统整“评星定级”与“支部提升”两大系统,建立三类支部系统台账,形成党建引领“1+2”工作法。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共评选出24个五星级党组织。新发展党员15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5人。重视党员培训工作,探索形成“433党员教育培训模式”,提升队伍整体素养。坚持凝练党建活动品牌。用先锋模范感召引领强化党员身份意识,确立“我是党员,向我看齐”党建思想,逐步形成品牌效应。结合“境界标准提升年”开展“三学三比三创”活动,通过建立六大活动载体平台,确立“六带头”党员表率评价标准。立足学校基础打造党建基地,新苑小学党支部等3个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品牌成功获得市级立项。

三、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资源供给得到新加强

2020年,12所中小学、幼儿园建成使用,新增学位10890个。积极引进山大基础教育集团、济南外国语学校等知名教育资源,全力支持新建校、新建学区发展提升。积极推进系统内预算项目和老校改造项目的实施,投资4823万元用于老校改造、维修改造、电路改造等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区政府为民办12件实事中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项目。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质量实现新突破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全区有9名教师入选济南市“立德树人双领军团队”。构建12年制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建成全国首个“天桥e家”家长学校,为全区10万余名家长提供专业家庭教育服务,典型做法在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平台推广。构建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革成果获评“济南教育榜样”,并代表济南市作为基教典型经验在全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会上进行推广。作为山东省唯一入选区域,成功入选“教育部2019年度全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初中学考成绩与推荐生数量再创佳绩,稳居济南市“第一方阵”。面向全体普及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全区共有52所国家级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在济南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我区“四率一分”均位列第一名。

  五、加强本土师资建设,教师队伍焕发新活力

深化“县管校聘”制度改革,支教交流94人,人事调动192人,补充在编新教师113人。加大奖励力度,对贡献突出的“先锋校长”“百佳教师”隆重表彰,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推进“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先后举办各类培训16期,参训16306人次。探索总结“智慧教育双跟岗参与式教师研修模式研究”研修案例,得到全国试点区项目组的认可。加大校长培育力度,以“三轮演讲两轮打磨、梯队推进四方参与”的创新模式开展“先锋校长讲坛”,推动校长专业发展。

六、重视发展各类教育,教育结构得到新优化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积极应对学位紧张及新落户政策出台的难题,保证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全部入学。本地市民子女占比超过70%,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功能凸显。完成42个班过渡校学生分流工作,得到家长高度肯定。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增加至155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占比超过90%,走在全市前列;加快公办园建设步伐,全区公办园增加至77所,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50%,完成年度目标。特色发展社区教育。以争创济南市优秀社区教育中心校为抓手,促进文明和谐城区发展。我区15所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校在全市评估验收中,综合成绩位列全市第一。济南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在我区举行,受到全市广泛关注。

七、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教育生态构建新格局

重视热线办件质量,共处理12345交办件16516件,群众满意率、办理结果满意率和服务过程满意率均达到99.89%以上,办理信访件45件,信访件及积案件办结率100%。精准摸排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情况,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依托各级各类媒体,做好区域教育发展成果的宣传推介。组织开展“媒体进校园活动”,新华社、中国网、凤凰网、学习强国平台、大众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南日报等多家媒体集中报道天桥教育近年来发展情况,被中国教育报编辑部评为“教育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全力打造平安校园,全区75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隐患整改率100%,实现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的互联网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天桥一日看教育”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天桥教育、支持天桥教育,营造起加快建设教育强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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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教育局大数据

历城区教育局是专门服务于历城区教育局教育信息化的网站,网站向教师、学生、家长提供个人空间服务。主要提供集体备课、评课议课,课题研究,在线训练、在线题库,在线作业等教研、教学应用,在教育信息化服务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制订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各级教育机构干部的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

(三)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

(四)统筹管理全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协调镇(办事处)及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和相关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六)负责全区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培训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教育督察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区中考招生、高考、会考、自学考试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区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结构布局调整;负责全区国办学校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区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和电化教育工作;老教育工作者协会的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和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以及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维护教育权益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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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教育局大数据

机构职能

(一)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五)负责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工作。

(六)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七)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统筹全市教育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调整,参与城区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承担公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等工作,以及高等学历教育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等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八)负责驻济省属部属高校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及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教育产业招商和高校院所引入工作。

(九)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负责全市各类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教育教学的科学研究以及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负责与国(境)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对全市中等及以下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

(十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和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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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区教育局大数据

市中区是济南市唯一的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区”、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区”和全国随班就读工作实验区,是山东省第一个实验教学普及县区、山东省“首批教育工作示范区”和山东省“首批新课程改革实验区”。

2005年,市中区教育局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经过20年的发展,市中教育秉承“领先半步、永立潮头”的精神,形成了“不干则已,干则一流”的作风,打造了“均衡发展、内涵发展,创市中优质教育,为孩子未来奠基”的教育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并实施了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和教育初步现代化等一系列教育强区的政策和措施,教育教学质量始终在全市领先。

大力实施教师发展工程,在全市率先构建了以“学科首席教师”和“首席班主任”为龙头的“双首席”教师培养模式,培养了一批省、市知名的特级教师和骨干教师,433人被确定为国家、省、市级骨干教师,500人先后荣获市级以上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在全市中青年教师新课程教学能力大赛中分获初中和小学两个团体一等奖。2007年,在济南市骨干教师能力大赛中获一等奖20个,占全市的47.6%,其中13人获全市第一名,占全市的54.2%;在济南市首届幼儿教师素质大赛中5人获全市前十名,占全市50%。目前,共拥有省级规范化学校18所,省教学示范校3所,省电教示范学校19所,省科普示范校7所,省级绿色学校7所,市课改先进单位10所,具有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学校10所,基本形成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衔接,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相互融合,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艺术教育各具特色的办学格局。

肩负新的历史使命,市中教育正以与时俱进、扎实工作的精神,为济南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市中区位于济南市城区中南部,是省市党、政、军主要机关所在地,是省会济南的政治、金融和商贸中心,面积280.19平方公里,辖十七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56.22万人。辖区有各类学校66处,其中小学50处,初中15处,职专1处,在校生50208人,教职工4098人;幼儿园82处,在园幼儿12190人,教职工1393人。

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本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本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本系统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思想政治、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做好本系统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及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等协调管理、督导与评估工作。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六)组织开展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及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考、高考的招生和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工作。指导学校课程建设与实施。管理指导全区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生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七)负责区级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本系统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八)统筹全区教育、体育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调整,参与全区教育体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承担全区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立、撤销、更名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内硬件设施的基本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九)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参与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体育后备人才输送。管理、指导、承办全区性体育竞赛工作。

(十)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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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教育局大数据

根据中共槐荫区委、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槐荫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槐发〔2010〕5号),设立槐荫区教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工作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三)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按规定承担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区教育资源配置、结构布局调整;按规定承担全区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等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上报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区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实施。

(六)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八)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育干部的培训及直属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社会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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