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本省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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