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1991年3月,贵州茅台酒厂参加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厂长助理等职务;
1991年3月-1997年1月,贵州茅台酒厂副厂长、党委委员;
1997年1月-1998年4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1998年4月-2000年12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0年12月-2011年10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10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1月6日,贵州人大网站引用贵州日报消息,在1月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袁仁国被任命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2月,任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5月,不再担任茅台集团董事长;
2019年05月10日,不再担任茅台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9年5月23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袁仁国作出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