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蒋庄德
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呼燕
副主席 常委会 全委会
党组
常委会专门委员会
办公室(计划财务部)
组织人事部
学会学术部(国际合作与联络部)
科学技术普及部
宣传调研部
企事业工作部
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纪检组
陕西科学技术馆
陕西科技报社
陕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陕西省国际科技交流中心
陕西继续教育大学
陕西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陕西省科普宣传教育中心
陕西省科技产业开发中心
陕西省反邪教协会
第六条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第七条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第八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九条 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维护健康求实的学术环境。
第十一条 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
推荐科学研究和科技进步奖项。
第十二条 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
第十三条 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第十四条 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 兴办符合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负责科普活动场馆的建设指导和管理。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结合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实际,制定《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一条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是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地方组织,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的组成单位。
第二条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动员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实施科教兴陕、人才强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陕西;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和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以下简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及基层组织组成。
第四条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第五条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科学技术交流,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党中央为团结科技工作者,为新中国建设事业贡献力量,邀请科技界派代表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批准由中国科学社、中华自然科学社、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和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等4个科学团体共同发起,筹备召开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简称科代会)。1950年8月,科代会在北京举行,决定成立“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简称全国科联)和“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全国科普)。受全国科联、全国科普和西北行政委员会文教委员会领导,1950年10月“中华全国自然科学技术普及协会陕西省分会筹委会”(简称“陕西省科普协会”)成立;1951年4月“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协会联合会西安分会”(简称西安科联)筹建,1953年7月正式成立。
1958年9月,全国科联和全国科普合并,正式成立全国科技工作者的统一组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根据这次会议精神,西安科联和陕西省科普协会于1958年10月召开会议,决定将两个团体合并为“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并开始筹备工作。1959年4月,在西安召开了“陕西省科协技术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50年多来,陕西省科协于1959年4月、1981年11月、1986年10月、1992年8月、1997年9月、2002年10月、2009年2月、2014年7月,在西安分别召开了第一至第八次代表大会。彭康、侯宗濂、李振声、陶钟、梁琦、郑南宁(连任两届)、蒋庄德分别担任陕西省科协第一届至第八届全省委员会主席。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是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地方组织,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的组成单位。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和市(区)科协组成。目前全省有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共139个,市(区)级科协11个,县(市)区级科协107个。
1.省级学会。
目前,陕西省科协主管的省级学会共139个,拥有会员70余万人。
2.市、县科协。
共有市(区)级科协11个,县(市)区级科协107个,其中83个县(市)区科协机构独立设置。此外,还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4600多个、企业科协119个、高校科协22个。
3.科协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
陕西省科协机关设有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组织人事部、学会学术部(国际合作与联络部)、科学技术普及部、宣传调研部、企事业工作部、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纪检组等内设机构,编制为58人。
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共10个,包括:陕西科技馆、陕西科技报社、陕西省科技咨询中心、陕西省国际科技交流中心、陕西继续教育大学、陕西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陕西省科普宣教中心、陕西省科技产业开发中心、陕西省科技培训中心及陕西省反邪教协会等,共有事业编制17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