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社会化天使众创(异合)联盟旗下创业项目!
  | 注册
×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低至0.01元/日,租用如上高精准广告位!    有偿发布信息,永久获赠如上免费广告位(自用/出租)!】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党中央为团结科技工作者,为新中国建设事业贡献力量,邀请科技界派代表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批准由中国科学社、中华自然科学社、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和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等4个科学团...

主管部门: 省委直接领导

电话: 029-87291578 

地址: 西安市新城省政府院内 

领导成员

主席:蒋庄德
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呼燕
副主席 常委会 全委会
党组
常委会专门委员会
机构设置

办公室(计划财务部)
组织人事部
学会学术部(国际合作与联络部)
科学技术普及部
宣传调研部
企事业工作部
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纪检组
会员单位

陕西科学技术馆
陕西科技报社
陕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陕西省国际科技交流中心
陕西继续教育大学
陕西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陕西省科普宣传教育中心
陕西省科技产业开发中心
陕西省反邪教协会
服务介绍

第六条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第七条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第八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九条 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维护健康求实的学术环境。
  第十一条 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
  推荐科学研究和科技进步奖项。
  第十二条 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
  第十三条 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第十四条 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 兴办符合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负责科普活动场馆的建设指导和管理。
组织章程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结合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实际,制定《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一条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是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地方组织,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的组成单位。
  第二条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动员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实施科教兴陕、人才强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陕西;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和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以下简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及基层组织组成。
  第四条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第五条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科学技术交流,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单位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党中央为团结科技工作者,为新中国建设事业贡献力量,邀请科技界派代表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批准由中国科学社、中华自然科学社、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和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等4个科学团体共同发起,筹备召开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简称科代会)。1950年8月,科代会在北京举行,决定成立“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简称全国科联)和“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全国科普)。受全国科联、全国科普和西北行政委员会文教委员会领导,1950年10月“中华全国自然科学技术普及协会陕西省分会筹委会”(简称“陕西省科普协会”)成立;1951年4月“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协会联合会西安分会”(简称西安科联)筹建,1953年7月正式成立。
  1958年9月,全国科联和全国科普合并,正式成立全国科技工作者的统一组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根据这次会议精神,西安科联和陕西省科普协会于1958年10月召开会议,决定将两个团体合并为“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并开始筹备工作。1959年4月,在西安召开了“陕西省科协技术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50年多来,陕西省科协于1959年4月、1981年11月、1986年10月、1992年8月、1997年9月、2002年10月、2009年2月、2014年7月,在西安分别召开了第一至第八次代表大会。彭康、侯宗濂、李振声、陶钟、梁琦、郑南宁(连任两届)、蒋庄德分别担任陕西省科协第一届至第八届全省委员会主席。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是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地方组织,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的组成单位。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和市(区)科协组成。目前全省有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共139个,市(区)级科协11个,县(市)区级科协107个。   

1.省级学会。

目前,陕西省科协主管的省级学会共139个,拥有会员70余万人。
  2.市、县科协。

共有市(区)级科协11个,县(市)区级科协107个,其中83个县(市)区科协机构独立设置。此外,还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4600多个、企业科协119个、高校科协22个。

3.科协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

陕西省科协机关设有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组织人事部、学会学术部(国际合作与联络部)、科学技术普及部、宣传调研部、企事业工作部、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纪检组等内设机构,编制为58人。

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共10个,包括:陕西科技馆、陕西科技报社、陕西省科技咨询中心、陕西省国际科技交流中心、陕西继续教育大学、陕西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陕西省科普宣教中心、陕西省科技产业开发中心、陕西省科技培训中心及陕西省反邪教协会等,共有事业编制175个。
延展资料

【广

详情】

相关内容

问答
贴吧
评价
 发布者简介

【广告

详情】

【广

详情】

【广

情】

有偿反馈 , 有奖互动!

注册成会员,发布赚现钱

如果您有任何的意见,建议,投诉,咨询,表达…

无需注册(会员请登录 提问 点评 发帖 图片

主题:

描述:

验证码:

【广告

详情】

【广告

详情】

您可能还需要

全球公共数据开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