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红宇理事长:主持市残联全面工作。
王锦绣副理事长:分管计划财务部、组织联络与维权部(专门协会办公室)、市康复实验学校、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黄志良副理事长: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事监察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市康复医院、基建小组。
黎炯森副理事长:分管康复部、信息工作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特殊幼儿中心,联系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戚洪亮副调研员:分管教育与就业部、宣文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监督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
(八)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社会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残疾人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9年,1996年经市编委批准单列,升格为独立核算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东莞市残联内设部室9个:办公室、人事监察部、残疾人工作部、康复部、宣传文体部、教育就业部、组织联络与维权部、计划财务部、信息工作部;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9个: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中心、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康复医院、市康复实验学校、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经历20来年的风雨,东莞市残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逐渐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服务,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明显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东莞市残疾人工作也因此多次得到中残联、省残联的肯定,荣获“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直属事业单位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被评为全国“残疾人之家”,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全国脑瘫儿童引导式教育康复培训实习基地”、“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东莞培训基地”,东莞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中心被评为广东省“残疾人之家”。2011年6月,东莞市残疾人工作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东莞市残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省委9号文精神,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务实奉献,在新时期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实现新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