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引 天津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程树梅 (女) 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朱和慧 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葛英秋 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李晓春 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张琳晔 天津市纪委驻天津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申静涛 天津市总工会副巡视员、党组成员
郭振影 天津市总工会副巡视员、党组成员
孔祥瑞 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兼)
办公室
研究室
组织部
宣教部
基层工作部
劳动关系部
权益保障部
财务资产管理部
经审办
机关党委
教育工会
津工集团
办公室职能:综合协调、文件会议、安全保卫、信息督查、后勤保障。
1、负责市总公文处理、信息、统计、档案、保密和机要工作,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承担市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
3、负责重点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4、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5、承担工会外事、台港澳工作;
6、负责工会信息化规划建设和工会网络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市总工会与市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
8、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和基建维修;
10、承担对口支援工作;
11、承担市总党组日常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总工会是由中共天津市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的天津市各区县总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天津市总工会主要职责: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市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重庆市委和全国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重庆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4、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5、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乡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产业工会建设以及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以城镇化率较高的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
7、拓宽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职工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四季帮扶”、“职工之家”建设、技能提升、法律援助和职工文化等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8、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市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牵头做好全国、重庆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
9、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10、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做好工会国际联络、国际交往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