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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
主要职责
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组织制订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负责制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订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订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负责制订全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订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以及院前急救机构管理的规范、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订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提出我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