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虎书记、厅长:主持教育工委、教育厅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教育考试院。
房全忠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教育工委工作,完成厅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紫霞副厅长(党组成员):协助厅长(书记)分管人事与老干部处、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师资处、教研室、直属中小学,完成厅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孟宪福组长(党组成员):主持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工作,协助厅长(书记)分管机关党委、工会、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完成厅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秋玲(党组成员):按教育工委分工工作,协助厅长(书记)分管学生处,完成厅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冀永强副厅长:协助厅长(书记)分管高等教育处、外事处、学生资助中心(教育项目贷款办)、教科所,完成厅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治荣副厅长(党组成员):协助厅长(书记)分管发展规划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教育杂志社、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管理各类民办学校,完成厅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衡鸣副主任:协助厅长(书记、主任)处理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完成厅长(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树森副巡视员:协助张治荣副厅长工作,完成厅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董宏伟副巡视员:暂时分管财务处、体卫艺处、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装备和校园风险管理中心、教育电视台(电化教育中心)工作,完成厅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永翔:协助赵紫霞副厅长工作,完成厅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梁华和:完成厅长(书记)交办的有关工作。
厅办公室 人事与老干部处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基础教育处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高等教育处 民族教育处
学生处(思政部) 体卫艺处 师资处 党建工作部(组织部) 教育督导室 机关党委 纪检组(监察室)
1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本科
2 北方民族大学 本科
3 宁夏医科大学 本科
4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大学
5 宁夏大学 本科
6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本科
7 宁夏工业职业学院 大学
8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
9 宁夏师范学院 本科
10 宁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
11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
12 宁夏理工学院 本科
13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
14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
15 银川科技职业学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30号),设立自治区教育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合署办公。职责调整编辑(一)取消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三)加强职业教育工作,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四)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