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锋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凌锋 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省工商局全面工作。
钱永成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钱永成 男,回族,1963年9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现任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协调处、商标管理处、广告监管处、广东商标协会,负责省“两建”办工作。代管网络交易监管处。
汤武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汤武 男,汉族,1965年4月生,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督察队)、人事教育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素质教育中心(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广东省工商宣传中心)。代管政策法规处。
张文献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献 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企业注册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便利营商促进处、企业监管处、直属局、广东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代管信息中心。
李平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平,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主持派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工作,分管派驻省工商局监察室。
沈亦军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亦军 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装备财务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经济检查局。代管市场规范管理处。
徐放政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局局长(副厅级)
徐放政 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局局长(副厅级)。
办事指南
登记指南
合同管理
商标管理
广告管理
档案查询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材料综合、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应对、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保卫、后勤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贺勇
联系电话:020-85587081
(二)机关党委办公室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群团组织、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监督等规范性建设工作。
负责人:蔡力铸
联系电话:020-85587076
(三)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制定干部培训、素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绩效管理;承办地级市工商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事项。
负责人:陶军德
联系电话:020-85587093
(四)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及相关工作。
临时负责人:何德贵
联系电话:020-85587011
(五)装备财务处
统筹指导全省工商执法装备的管理和规范相关工作,指导硬件设施规范化建设;组织编报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安排、管理系统有关项目经费及部分专项经费,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审计检查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的管理。
负责人:黄向红
联系电话:020-85587142
(六)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市场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有关工作,组织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标准、体系、制度及机制建设。
负责人:郭展强
联系电话:020-85587160
(七)企业注册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处)
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规则、标准、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组织指导全省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全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库、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
负责人:吴本鹏
联系电话:020-85587232
(八)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协调处
统筹协调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订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统一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办、考核工作;承担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管理使用、督办考核及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工作;承担对流通领域有关市场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建立并实施重要商品及生产资料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
负责人:彭浩
联系电话:020-85587023
(九)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升级转型;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协助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开展有关工作,统筹全省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
负责人:李春强
联系电话:020-85587234
(十)便利营商促进处
拟订便利营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便利营商的综合性调研,研究提出便利营商的政策建议;组织对本系统实施便利营商政策措施的检查、评估;承担全省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公开工作;指导本系统有关便利营商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负责人:周晓平
联系电话:020-85587143
(十一)企业监管处
拟订企业监督管理及信用分类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组织各类市场主体经营安全监管,指导查处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分类信息征集整合与公示,指导办理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公示工作,提供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和市场主体信用预警服务;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推进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组织打击、约束失信行为。
负责人:瞿章荣
联系电话:020-85587017
(十二)市场规范管理处
承担依法规范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查处市场经营违法行为。
负责人:冯新
联系电话:020-85587192
(十三)网络交易监管处
负责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网络商品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经营性网站实施网上亮照经营;规范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商品质量管理行为;指导处理网络商品交易消费纠纷投诉举报和消费维权,定期发布网购消费警示,指导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违法案件;建立和管理全省经营性网站主体数据库;协调建立跨地域、跨部门网络市场监管合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王磊
联系电话:020-85596702
(十四)商标管理处
组织商标和特殊标志管理工作;负责驰名商标、着名商标的管理和保护,对着名商标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查处商标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负责人:林方
联系电话:020-87512593、85587055
(十五)广告监管处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广告行政许可的实施;指导重大广告产业项目建设;承担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益广告的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广告业统计工作;综合协调广告整治工作,指导广告监测及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负责人:林阳
联系电话:020-85587193
(十六)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承担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统筹管理和组织开展全省流通领域商品及有关服务抽查检验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工作,指导查处违反商品质量法规及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交易环境和消费维权政社共治。
负责人:陈业怀
联系电话:020-85587216
(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办全省工商系统经济检查、执法办案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案件和大案要案;拟订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直销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违法直销、传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等经济违法案件;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根据授权组织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徐放政
联系电话:020-87512315
(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
承担依法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办理工作;承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属市场主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省属媒体和企业(含网络)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和省属媒体的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承担全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库、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建设、维护;承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媒体的信息咨询、统计、分析、公开工作;承担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业务档案管理。
负责人:陈孟强
联系电话:020-87512558
(三)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局
负责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辖区范围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检查经营单位和经营者行为;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管理;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违章行为;受理辖区消费者投诉,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行政、人事、财务等工作;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吴创伟
联系电话:0756-8841089
(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探讨工商行政管理重大学术问题;组织调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革意见;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交流学术成果;编辑出版会刊和编印研究资料;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工作;适时组织经验交流。
负责人:李海明
联系电话:020-38365228
(二)广东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教育并组织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合法权利和利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管理工作,组织个体劳动者进行自我管理;加强与国外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联系与合作。
负责人:王加林
联系电话:020-85583222
(三)广东省商标协会
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我省商标事务的宣传、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商标理论研讨及交流活动,指导会员单位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广东省着名商标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我省《商标代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达标贯标活动等。
负责人:单立凡
联系电话:020-85587048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负责市场主体登记的管理工作,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组织指导全省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全省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三)组织指导对全省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四)承担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督管理,组织市场主体开展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和信用预警等服务。
(五)承担对流通领域市场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和市场交易风险防范,建立并实施重要商品及生产资料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
(六)负责拟订便利营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支持企业经营模式和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和转型升级,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后持续健康发展;协助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开展有关工作,统筹全省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
(七)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和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八)组织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益广告的规划和有关管理,组织广告业统计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十)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一)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十二)依法组织查处违法直销、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十三)负责消费维权及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统筹管理和组织开展全省流通领域商品及有关服务抽查检验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工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网络体系建设,查处违反商品质量法规及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交易环境和消费维权政社共治。
(十四)统筹协调指导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协作工作,做好与司法的衔接工作。
(十五)指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工商系统干部培训、素质教育等相关工作,指导全省工商系统规范化建设和全省工商部门行政效能、政风行风建设,统筹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十六)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