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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摘要: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上班时间: 上午9:00-下午17:30

电话: 0451-87130110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领导介绍

夏立华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
内设部门

办公室
政策研究室
法规处
规划财务处
就业促进处
人才流动开发处
人力资源市场处
军官转业安置处
职业能力建设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农民工工作处
劳动关系处
工资福利处
工资统发办公室
养老保险处
失业保险处
医疗保险处
工伤保险处
农村社会保险处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调解仲裁管理处
技工教育处
公共就业服务处
基层工作指导处
创业指导处
职位管理处
考试录用处
考核奖惩处
培训与监督处
外国专家工作处
引智项目管理处
对外合作与对俄工作处
信访工作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直属单位

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省社会医疗保险局
省劳动保障监察局
省劳动人事仲裁院
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省人才服务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省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工作办公室
省人事考试中心
黑龙江技师学院
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省创业培训服务指导中心
省技工教师进修学院
黑龙江机械制造技工学校
省轻工业技工学校
省干部疗养院
省北戴河干部疗养院
省职业介绍中心
省劳动保障编辑部
单位简介|机构职能|主要职责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教育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工作体系建设;拟订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运营政策和实施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省(回省)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团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延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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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套印印章使用不规范
    四川省省公、检、法2017年3月27日联合公告使用的套印印章约75cm。省高院大于最高法5cm的规定,省公安厅大于省政府5cm,不符合国务院规定,省检印章虽未查到相关规定,显然比国务院6cm的印章还大,也是不合规定的。建议你们并转告公、检,以后不再有以上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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