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事业和服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核心优势介绍:
石家庄市是河北省省会,地处河北省中南部,距北京283千米,现辖8个区、14个县(市)和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58万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061.6万人;其中市辖区面积22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55万人。
石家庄是华夏文明开发较早的地区之一。“羲皇制礼,文史开篇”,开创中华文明之先河,留下了新石器时期遗迹“伏羲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正定,与北京、保定并称“北方三雄镇”。石家庄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处,革命圣地西柏坡、世界人类文化遗产赵州桥、中国20世纪100项考古重大发现之一的古中山国遗址、自然生态旅游胜地嶂石岩、五岳寨等驰誉中外。
近年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逐步建立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等完整的教育体系,形成了以公立教育为主体、多种办学形式共同发展的开放性教育机制,较好地满足了省会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106所,其中独立设置幼儿园1269所;小学1295所;中学382所;特殊教育学校23所;中等职业学校132所;市属高校5所。全市在校生158.2万人,其中,在园幼儿27.05万人,小学生68.1万人,初中生28.66万人,高中生15.56万人,中职生13.96万人,特教学生1248人,5所高校在校生4.78万人。全市共有教职工11.3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9.6万人。
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努力满足群众教育需求
学前教育实现基本普及。实施完成了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投入资金5.5亿元,新改扩建和维修幼儿园项目1440个。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主城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我市探索创立的“政府主导、集团化管理”的办园模式,有效破解了农村地区优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办园水平参差不齐等难题,得到了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
义务教育趋于基本均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99.89%,巩固率达到99.41%;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9.79%,巩固率达到97.56%。近年来,我市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薄弱学校改造为重点推进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城乡教育发展差距逐步缩小,义务教育趋于基本均衡。2009年,石家庄市被教育部命名为首批“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2012年,石家庄市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称号。目前,全市23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了河北省政府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其中11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认定。
普通高中坚持特色化发展。全市现有普通高中124所,其中高级中学67所,完全中学51所,十二年一贯制6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43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2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年招生总数和在校生规模均达到全市高中在校生总数的55%以上,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以高中新课改为契机,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启动实施了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在学科建设、职普融通、中外合作办学、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等四个项目开展特色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实现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职业教育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积极构建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3年4月,启动了规划占地87公顷、总投资25.6亿元的职教园区项目建设,积极优化整合全市职教资源,重点打造8所具有较大规模、专业各具特色、有效服务主导产业发展的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探索打通中职、高职、本科层次人才贯通培养通道,市职教中心等9所中职学校的31个专业与省内外高校实现了对接。紧紧围绕省会主导产业,我市职业院校每年向社会输送4万余名毕业生,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7万名,农民免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特殊教育体系日益完善。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3所,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2012年,石家庄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实施意见》,较大幅度提高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区域内残疾学生受教育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教育部办公厅对《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全文转发。2013年5月,成立了石家庄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填补了河北省没有专业智力测评和技术指导机构的空白。组织为4000余名特教(残障)学生进行了身体健康状况普查测试、建档,对46名特殊教育康复技能骨干教师进行了培训,较好地实现了医教结合。
地方高等教育坚持内涵发展。石家庄市共有市属高校5所,其中本科高校1所,高职高专院校4所,专任教师2307人,在校生4.78万人。市属高校坚持走内涵建设为主的发展路子,面向全市主导产业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积极推进高校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增设了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专业设置由原来的177个发展到219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6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6个,市级重点专业15个,基本形成了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框架。
民办教育在规范中发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引导民办教育健康、优质发展,初步形成门类齐全、体系完备的民办教育体系。全市共有民办中职和中小学163所,专任教师11105人,在校生149175人,占全市在校生的11.4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475所,专任教师3662人,现有培训学生130269人。
坚持教育改革创新,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石家庄坚持以改革创新引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承担了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全国区域教育发展协同创新、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等4个国家级试点项目;实施了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出台了河北省首部地方教育设施管理法规—《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试点项目。2012年11月,石家庄市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教育云规模化应用试点市”,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汇聚资源和服务,构建本地化网络条件下的学习和教学环境,提高区域教育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公平发展。
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项目。2013年12月,石家庄市被教育部确定为30个“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之一,实验区实施周期为3年,通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方法,逐步健全完善区域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全国区域教育发展协同创新项目。2014年4月,石家庄市被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确定为全国20个区域教育发展协同创新项目首批实验单位之一,实验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通过构建“院市协同、科研引领、项目培育、市市互动”的协同创新平台,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域教育信息化促进区域教育发展三个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项目。2015年1月,石家庄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通过实施学前教育“幼特融合”和中等职业教育“普职融通”,推进区域特殊教育工作在全面普及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向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延伸,全面提升全市特殊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经典案例:
市教育局举办“我的家访故事”演讲比赛;石家庄市成功举办2015年度融合教育培训班
成绩荣誉:
我市11所学校被认定为第六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石家庄市教育局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311-86036653
负 责 人:郎金国
E_mail:sjzedu@sjy.net.cn
QQ/MSN:
主管手机:
官方网址:http://www.sjy.net.cn
忻州市教育局系山西忻州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09〕26号),设立忻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负责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根据设置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和调整;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