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事业和服务:
在基金会成立之初,基金会通过调研各类慈善项目,对社会不同弱势群体进行分类评估,把基金会的救助对象锁定为孤残儿童
核心优势介绍:
爱佑慈善基金会是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国内首家注册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由企业家发起并管理运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项目,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爱佑慈善基金会力图通过建立专业化的组织机构,成熟的商业项目管理模式,完善的制度设计,规范的流程管理,创造高效率的捐赠,救助途径,保证良好的社会信誉。
爱佑慈善基金会所募善款将100%地用于救项目,基金会的运作费用由部分理事另行出资支付。基金会的财务独立于任何发起人或发起人企业,由资深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保证善款管理、使用过程的安全、高效、透明。
中文名 爱佑慈善基金会 组织性质 非营利性团体组织 发起人员 企业家 业务范围 慈善
目录
1 业务范围
2 建设宗旨
3 组织机构
4 组织章程
5 组织活动
业务范围编辑
专注孤残儿童领域
在基金会成立之初,基金会通过调研各类慈善项目,对社会不同弱势群体进行分类评估,把基金会的救助对象锁定为孤残儿童,并先后实施了《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项目》、《贫困聋儿听力重建项目》,并与国际奥比斯基金会合作开展了《华夏-奥比斯中国少年儿童防盲治盲的项目》。目前,爱佑慈善基金会致力于实施《爱佑童心—孤贫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手术治疗项目》,争取成为全球最大的孤贫先心病患儿救助专业慈善基金会。
建设宗旨编辑
作为先行者投身慈善事业,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间化、职业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模式。同时,示范、影响更多的企业家和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1]
组织机构编辑
理事会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秘书处
本基金会的执行机构是秘书处。 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 拟订本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四)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五) 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八)理事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2]
监事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组织章程编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爱佑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接受并管理捐赠资金,开展社会救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来源于 私人财产。
第五条 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 设立和资助孤贫、残疾儿童的助养、医疗救助项目及机构;
(二) 开展和资助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支持项目及机构;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 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慈善活动;
(二) 原为基金会捐赠财产或愿为本金会工作;
(三) 承认并拥护本金会宗旨的优秀公民;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表决权;
(三) 建议权和批评权;
(四)参与本基金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权;
(五)符合本基金会章程的其它权利;
义务:
(一) 履行章程的义务;
(二) 执行决议的义务;
(三) 承办委托的义务;
(四) 维护本基金声誉的义务
(五) 符合本基金会章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经典案例:
2009年12月,爱佑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香港企业家李家杰先生在爱佑慈善基金会设立了“珍惜生命”专项基金,用于救助孤贫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成绩荣誉:
爱佑慈善基金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10-59070561
负 责 人:王兵
E_mail:
QQ/MSN:
主管手机:
官方网址:http://www.ayfoundation.org
打击害人的......
陈守仁(1930——)著名企业家、慈善家。1930年出生于福建泉州市郊浮桥镇王宫村。现为两岸和平发展联合总会会长、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顾问、美属塞班中华总会创会会长、关岛中华总会会长、菲律宾泉州公会创会会长、香港陈氏宗亲总会首席会长、世贸联合基金总会荣誉主席、香港泉州慈善促进会主席、香港佛教文化产业荣誉主席、香港海外商业联谊会理事长、孙中山文教福利基金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邵逸夫书院董事、香港福建同乡会永远名誉会长、香港华侨华人总会名誉会长、中国国立华侨大学副董事长、中国泉州黎明大学副董事长、泉州创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泉州师范学院副董事长、香港中国和统会召集人、泉州师范学院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董事长等。荣登2014年胡润百富慈善榜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