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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核心优势介绍:
抚州财政网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全市财税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市与县(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管理有关工作。
(四)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抚州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全市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伍鹏: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调研员魏建新:协助局长分管教科文科、人事秘书科(人事、财务)、外经科和局招商引资工作。
局党组成员、调研员黄凤珍:协助局长分管行政政法科和会计科工作。
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刘金跃:协助局长分管综合规划科和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武奎:协助局长分管国库科和经济建设科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中和: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保障科、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和局干部会计培训中心工作。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福兰:协助局长分管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和局纪检(监察)工作。
副局长夏小青:协助局长分管农业科和担保中心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升平:协助局长分管企业科和非税管理局工作。
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黄文祥:协助局长分管预算科(条法税政科)和预算编制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章耀华:协助局长分管工业项目的申报和审核、投资评审中心和公路财务管理中心工作。
局党组成员、国库支付局局长敖亚明:负责国库支付局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市财政信息中心工作。
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涂时昌:负责市投融资管理中心日常工作。
副调研员王剑光:协助局长分管乡镇财政管理科(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协助魏建新调研员分管人事秘书科其他工作和局招商引资工作。
副调研员徐智模:协助局长分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协助魏建新调研员分管教科文科工作。
内设机构编辑
机构设置
(一)人事秘书科
工作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事、教育培训、后勤、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科
工作职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廉租住房补贴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管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彩票市场监管和彩票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具体工作。
(三)预算科(条法税政科)
工作职责: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组织起草全市财政、税收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依法行政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工作。
(四)国库科
工作职责: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行政政法科
工作职责: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教科文科
工作职责: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经济建设科
工作职责:承担发展和改革、城市规划与建设、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八)农业科
工作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移民资金。
(九)社会保障科
工作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企业科(金融科)
工作职责:承担商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有关政策,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十一)乡镇财政管理科
工作职责: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拟订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乡财县代管工作;参与社会涉农资金监管,组织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十二)外经科
工作职责:参与研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财务规章;承担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抚州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和管理贷款资金和国内配套资金的使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
(十三)会计科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十四)财政监督局
工作职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财政监督业务工作。
(十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工作职责:拟订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国资等部门预算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非经营性)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六)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参与拟订政府采购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市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事务的协调管理、检查监督和投诉受理。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事业单位编辑
下属事业单位:
(一)抚州市财政国库支付局(抚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工作职责:一、办理财政支付业务;二、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三、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四、管理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五、管理各预算单位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预留印鉴卡;六、接收国库科核批的部门用款计划,监控单位预算指标与用款计划余额;七、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情况;八、管理国库支付信息,汇总并及时向有关业务科室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九、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拨付资金,并进行会计核算等管理工作;十、积极推进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强对各项财政资金的管理,及时掌握资金动态,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工作职责:执行国家和省、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政策,研究制定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全市财政票据发放,指导、监督全市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的分析和监督检查。
(三)市财政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综合协调财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抚州市财政管理软件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组织开发、运行保障,以信息技术手段配合财政改革和管理,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负责财政系统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财政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确保网络及其设备的高效、安全、经济地运行,为财政系统信息采集、发布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中相关硬件、软件的更新、购置,对硬件、软件的选型提出审核意见。做好财政系统信息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公路财务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管理全市境内公路规费收入、支出,成品油价格改革和税费改革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石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车购税用于一般公路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负责全市境内国省道公路新建、改造、改善、养护、大中修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县乡道农村公路、农村“渡改桥”建设市级配套;负责市交通部门、市公路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审核及执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预算编制中心
工作职责:按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开支标准,负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部门预算草案的初编、初审、汇总;承担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维护市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库、档案并负责预算编审有关资料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库;负责部门预算报表体系设计、编制软件的升级及日常维护;负责对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预算培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重点项目支出进行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对各县(区)预算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及考核;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工作职责:参与本级部门预算中财政投资项目的编审;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协助各预算管理部门管理建设项目,提供专业性技术服务;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工作;承担政府投资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全过程的评审工作;对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对项目隐蔽工程、设计变更进行会签;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或标底)等招投标文件、相关合同的评审及有关管理工作,作为投资方代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追踪问效;指导各县(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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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编辑
市财政“三明确”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工作
给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是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关怀和照顾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广大高龄老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的重要举措。市财政为确保高龄补贴能按时、足额、便捷地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近日市财政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了《抚州市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办法》,从制度上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规范运行、落到实处。重点明确了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补贴标准。从2013年4月15日起,具有抚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补贴标准为: 80-90周岁的老人为高龄补贴30元/人、月; 90-99周岁的老人为60元/人、月; 10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为长寿补贴100元人、月(不充抵赣老龄办[2009]7号文件要求的长寿补贴)。
二是明确经费来源。按属地原则管理,高龄补贴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抚市级单位)及在市社保局领取养老金的高龄老人补贴资金由市本级财政负担,其余由同级财政负担。同时,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2]
三是明确发放要求。高龄补贴由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民政(老龄)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发放,每季审核,逐月下拨,通过银行卡按月社会化发放。
经典案例:
近期,受洪灾影响,我市中心血站血库告急。5月12日,市财政局积极主动响应号召,及时组织开展了无偿献血活动,用实际行动彰显了“热心公益、勇于担当”的良好形象。
成绩荣誉:
抚州市财政局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94)8283308
负 责 人:伍鹏
E_mail:
QQ/MSN:
主管手机:
官方网址:http://czj.jxfz.gov.cn
周文耀,香港电脑学会院士,香港交易所前任行政总裁,2005年被港府授予银紫荆星章,2010年授予金紫荆星章。
庄心一生于1955年4月,上海奉贤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强硬派领导,证券界的“老人”,一直在金融、证券领域工作,经验老到,说话观点鲜明,做事雷厉风行。
庄心一简介:
庄心一生于1955年4月,上海奉贤人。
1985年9月入党。
1971年8月参加工作,陕西财经学院货币银行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1-1975年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四师知青。
1975-1978年为内蒙查干诺尔碱厂工人。
1978-1982年在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专业学习。
1982-1986年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投资一部干部、副科长、科长。
1986-1992年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信贷部副主任。
1992-1993任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级)。
1993-1995年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1995-1997年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
1997-1998年任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巡视员(正局级)兼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主任。
1998年起任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1993-1998年先后在职攻读西南财金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研究生和陕西财经学院货币银行学博士研究生)。
2002年7月-2003年12月任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
2003年12月-2005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
2005年2月起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把握好创新与风控关系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加拿大证券学会12日至13日在海南博鳌共同举办“中加证券研讨会”。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到会表示,近年来证监会在监管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中有所拓宽,着力点更为清晰,监管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就下一步证券行业监管与创新的发展问题,庄心一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把握好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均衡关系。2004年以来,证监会明确鼓励证券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方式、业务产品、组织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创新,积极推动证券公司完善创新机制,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国内证券公司在开发新业务、新产品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他表示,在促进证券公司创新活动的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始终没有放松风险管理和相关的监管措施,要求证券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吸收借鉴国内外金融创新的经验教训,从中国证券市场实际、客户实际、公司自身实际出发,在创新活动中做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做到在公司内部管理有制度、操作有流程、过程能监测、风险可承担,在公司外部信息真实透明、客户知情适当、监管有效覆盖。
“现在看来,这种监管要求和安排是恰当的,既维护了证券公司创新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又实现了证券公司对业务创新风险进行充分论证和自我防范的刚性约束,为今后证券业的进一步创新发展提供了较为合理可行的路径,”庄心一表示。
二是要把握好证券业专业中介服务的功能定位。他认为,证券公司应当坚持基础性主导业务,形成牢固稳健的盈利模式,以此为基础奠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并以此为依托逐步拓展业务范围和经营空间。证券公司的基本职能就是为证券市场提供优质的中介服务,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承销保荐等专业中介服务是证券公司的基本业务、核心业务,也是证券公司的优势所在。
他认为,中国证券市场是个新兴市场,证券公司证券中介服务这一主业的潜力和空间很大,证券公司完全有条件着力做大、做精、做优,拓展其深度和广度,并在这过程中培育客户、增强实力、捕捉商机,稳健持续地拓展新的业务种类和经营范围,实现与市场同发展,与客户共成长。因此,证券公司要客观分析各自的比较优势和劣势,按照自身实际能力和市场发展需要,在证券市场中介服务的广阔领域中,确定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扬己所长,避己所短,实行差异化、特色化经营,形成和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要落实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制度。依据去年颁布的规则,目前国内证券公司正在推行合规管理制度,绝大多数证券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关内部制度和流程,设立了合规部门与合规负责人,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开始发挥作用。下一步要认真下功夫将合规制度的各项要求全面、持久地落实到位。各证券公司要做到主动防止违规、及时发现违规、迅速纠正违规,并严格实施违规问责制,将违规的概率和损害压缩至最小。
他表示,证监会将和各证券公司共同维护合规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并在实践中继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努力形成公司自律与外部监管有机协动的良好格局,持续提升我国证券公司自我管理、规范发展的能力。
四是继续稳步推进中国证券业的对外开放。中国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对外开放的政策。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竞争合作、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和现行对外开放政策,支持证券公司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务实可行的多形式合作,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支持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探索跨境业务,培育国际业务能力。
庄心一指出,长期以来,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吸取海外市场的监管经验,不断加强和改进行业监管工作,努力促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在监管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中有所拓宽,着力点更为清晰,比如:合理把握行政监管与公司自我约束的关系,力求监管到位而不越位;探索有效机制,准确处理鼓励创新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增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敏感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对外开放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培育和增强跨境业务能力;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对监管规则进行评估与改进完善;强化监管协作,充分尊重和支持自律组织的工作;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监管方法,维护监管公正性,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姚刚,山西文水人,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兼党委委员。2015年12月,国务院免去姚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2018年9月28日,对被告人姚刚以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一百万元。
刘新华,河北人,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现任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肖钢,曾任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是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物价局是广州市政府直属机构之一。
2014年12月,广州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将其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物价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