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事业和服务:
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核心优势介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6个职能机构和2个事业单位,并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有36个保监局,在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市设有5个保监分局。
16个内设部门为:
(一)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拟定会机关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办公;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文秘、信访、保密、信息综合、新闻发布、保卫等工作;拟订派出机构管理、协调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派出机构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和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保险信访和投诉工作;承办会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 发展改革部。拟订保险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险监管的方针政策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市场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保监会对外发布的重大政策进行把关;归口管理中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负责规范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并对公司的重组、改制、上市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保监会对外重要业务工作与政策的协调。
(三) 政策研究室。负责保监会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对保监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进行把关;研究国家大政方针在保险业的贯彻实施意见;研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政策和金融市场发展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根据会领导指示,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国保险学会开展研究工作。
(四) 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拟定保险企业和保险监管会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编制保监会系统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核机关、派出机构的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活动并实施监督检查;审核会机关各部门业务规章中的有关财务规定。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拟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及相关制度;制定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管保险保障基金使用情况。
(五)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拟订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研究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协调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重大问题;接受保险消费者投诉和咨询,调查处理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事项;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及服务信息体系建设工作,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指导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工作;督促保险机构加强对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有关信息的披露等工作。
(六) 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承办对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财产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财产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七) 人身保险监管部。承办对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人身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八) 保险中介监管部。承办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标准。
(九)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承办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拟订监管规章制度;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十) 国际部(港澳台办公室)。承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的联系及合作。负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外事管理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保险机构,以及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及有关变更事宜的审核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代表处的审核和管理事宜;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十一) 法规部。拟订有关保险监管规章制度;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议;审核会机关各部门草拟的监管规章;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保险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二)统计信息部。拟订保险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和维护保险行业数据库;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负责保险机构统计数据的分析;拟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负责保险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负责建立和维护偿付能力等业务监管信息系统;负责信息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稽查局。负责拟订各类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的规则;组织、协调保险业综合性检查和保险业重大案件调查;负责处理保险业非法集资等专项工作;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实施保险业反洗钱案件检查;调查举报、投诉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案件统计分析、稽查工作交流和考核评估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部(党委组织部)。拟订会机关和派出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承办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据规定,负责有关保险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会机关及本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的评估意见。
(十五)监察局(纪委)。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领导本系统监察(纪检)工作。
(十六)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群工部)。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统战、群众和知识分子工作。
经典案例: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第十四巡视组近日进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开展专项巡视工作。11月2日上午,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巡视中国保监会工作动员会召开,党委书记项俊波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中央第十四巡视组组长许传智就即将开展的专项巡视工作作了讲话。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黎晓宏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成绩荣誉:
2月25日,农业部、中国保监会在京联合召开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座谈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与部分保险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地方保监及农业部门和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了交流座谈,共同研究探讨下一步推动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思路和举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保险机构在会上联合发布《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倡议书》。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10)66286688
负 责 人:项俊波
E_mail:
QQ/MSN:
主管手机:
官方网址:http://www.circ.gov.cn
周文耀,香港电脑学会院士,香港交易所前任行政总裁,2005年被港府授予银紫荆星章,2010年授予金紫荆星章。
庄心一生于1955年4月,上海奉贤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强硬派领导,证券界的“老人”,一直在金融、证券领域工作,经验老到,说话观点鲜明,做事雷厉风行。
庄心一简介:
庄心一生于1955年4月,上海奉贤人。
1985年9月入党。
1971年8月参加工作,陕西财经学院货币银行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1-1975年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四师知青。
1975-1978年为内蒙查干诺尔碱厂工人。
1978-1982年在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专业学习。
1982-1986年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投资一部干部、副科长、科长。
1986-1992年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信贷部副主任。
1992-1993任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级)。
1993-1995年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1995-1997年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
1997-1998年任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巡视员(正局级)兼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主任。
1998年起任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1993-1998年先后在职攻读西南财金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研究生和陕西财经学院货币银行学博士研究生)。
2002年7月-2003年12月任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
2003年12月-2005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
2005年2月起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把握好创新与风控关系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加拿大证券学会12日至13日在海南博鳌共同举办“中加证券研讨会”。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到会表示,近年来证监会在监管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中有所拓宽,着力点更为清晰,监管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就下一步证券行业监管与创新的发展问题,庄心一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把握好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均衡关系。2004年以来,证监会明确鼓励证券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方式、业务产品、组织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创新,积极推动证券公司完善创新机制,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国内证券公司在开发新业务、新产品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他表示,在促进证券公司创新活动的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始终没有放松风险管理和相关的监管措施,要求证券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吸收借鉴国内外金融创新的经验教训,从中国证券市场实际、客户实际、公司自身实际出发,在创新活动中做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做到在公司内部管理有制度、操作有流程、过程能监测、风险可承担,在公司外部信息真实透明、客户知情适当、监管有效覆盖。
“现在看来,这种监管要求和安排是恰当的,既维护了证券公司创新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又实现了证券公司对业务创新风险进行充分论证和自我防范的刚性约束,为今后证券业的进一步创新发展提供了较为合理可行的路径,”庄心一表示。
二是要把握好证券业专业中介服务的功能定位。他认为,证券公司应当坚持基础性主导业务,形成牢固稳健的盈利模式,以此为基础奠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并以此为依托逐步拓展业务范围和经营空间。证券公司的基本职能就是为证券市场提供优质的中介服务,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承销保荐等专业中介服务是证券公司的基本业务、核心业务,也是证券公司的优势所在。
他认为,中国证券市场是个新兴市场,证券公司证券中介服务这一主业的潜力和空间很大,证券公司完全有条件着力做大、做精、做优,拓展其深度和广度,并在这过程中培育客户、增强实力、捕捉商机,稳健持续地拓展新的业务种类和经营范围,实现与市场同发展,与客户共成长。因此,证券公司要客观分析各自的比较优势和劣势,按照自身实际能力和市场发展需要,在证券市场中介服务的广阔领域中,确定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扬己所长,避己所短,实行差异化、特色化经营,形成和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要落实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制度。依据去年颁布的规则,目前国内证券公司正在推行合规管理制度,绝大多数证券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关内部制度和流程,设立了合规部门与合规负责人,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开始发挥作用。下一步要认真下功夫将合规制度的各项要求全面、持久地落实到位。各证券公司要做到主动防止违规、及时发现违规、迅速纠正违规,并严格实施违规问责制,将违规的概率和损害压缩至最小。
他表示,证监会将和各证券公司共同维护合规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并在实践中继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努力形成公司自律与外部监管有机协动的良好格局,持续提升我国证券公司自我管理、规范发展的能力。
四是继续稳步推进中国证券业的对外开放。中国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对外开放的政策。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竞争合作、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和现行对外开放政策,支持证券公司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务实可行的多形式合作,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支持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探索跨境业务,培育国际业务能力。
庄心一指出,长期以来,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吸取海外市场的监管经验,不断加强和改进行业监管工作,努力促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在监管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中有所拓宽,着力点更为清晰,比如:合理把握行政监管与公司自我约束的关系,力求监管到位而不越位;探索有效机制,准确处理鼓励创新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增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敏感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对外开放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培育和增强跨境业务能力;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对监管规则进行评估与改进完善;强化监管协作,充分尊重和支持自律组织的工作;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监管方法,维护监管公正性,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姚刚,山西文水人,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兼党委委员。2015年12月,国务院免去姚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2018年9月28日,对被告人姚刚以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一百万元。
刘新华,河北人,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现任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肖钢,曾任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是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物价局是广州市政府直属机构之一。
2014年12月,广州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将其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物价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