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事业和服务:
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代表教科体局协调上、下级之间、县级各部门之间、局内各股室、局属单位之间的工作。接待并安排信访处理,督促处理结果。负责文书处理。起草教科体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核心优势介绍:
办公室
1、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代表教科体局协调上、下级之间、县级各部门之间、局内各股室、局属单位之间的工作。接待并安排信访处理,督促处理结果。
2、负责文书处理。起草教科体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局机关考勤。局机关办公用品购置及车辆管理工作。印鉴管理。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系统内教职工病事假审批。
4、系统党建、党务、宣传、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创佳评差、综合治理、“双创”。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股
1、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系统内教师调配和新招聘教师的分配、核编定员、支教安排等工作。
2、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述职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工作。
3、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及教师档案管理。
计财股
1、编制和管理区本级教育经费预算、决算。
2、指导全县学校(单位、幼儿园)的财务工作,管理各类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内部审计、机关财务、业务培训工作。
3、负责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4、负责教育事业、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专款投资项目管理、危房改造、扶贫助学、资金管理工作。
德育股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校(园)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责任管理制度。
3、开展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督促各校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4、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学校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
5、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教育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
校安办
1、严格按照国家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建设项目。
2、指导、管理全县中小学校舍设备与管理。
3、制定全县中小学校建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为学校校园建设做好咨询、计划、实施、保障等服务工作。
4、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做好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5、组织全县校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6、全面配合对所有建设项目的资金审计工作。
信息股
1、加强师德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2、抓住影响全局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3、围绕局机关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宜君教育的影响。
4、积极与外界媒体加强联系,宣传、塑造宜君教育的良好形象。
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1、 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招生计划。
2、协调和指导县职教中心的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3、组织指导建设示范性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校、技术教育。
4、 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
科技项目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定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
3、研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
4、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及交流活动;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侵权案件,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5、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参与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
科技成果交流股
1、负责全县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计划的编制、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
2、负责全县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研经费的统计和技术市场交易额工作;
3、负责全县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科技外事工作;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与产品的初审、呈报工作;
4、负责对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收集、筛选、整理、贮存和科技信息发布工作。
经典案例: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棋盘镇中心小学以“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忠于教育事业”为主题,6月中旬以来,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迎七一庆党建”系列活动。
成绩荣誉:
王婷老师也能虚心学习,勤奋练习,最终以高超的教学技能和精湛的教学艺术,通过层层角逐,脱颖而出,获得喜人的佳绩,展现了宜君一中教师风采,彰显了宜君县一中的优秀师资队伍形象。
宜君县教体局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919-5288570
负 责 人:郭满年
E_mail:1466627441@qq.com
QQ/MSN:
主管手机:
官方网址:http://jtj.yijun.gov.cn
忻州市教育局系山西忻州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09〕26号),设立忻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负责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根据设置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和调整;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