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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