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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招考办大数据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是深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深圳市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深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深圳市初二学业水平考试以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学历证书考试等招生考试管理工作。

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关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三定”方案,深圳市招考办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意见、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汇总、公布在本市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录取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考的报名、体检、建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省招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四、承担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报考、考务、考籍、毕业申请初审等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工作。

  五、负责本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职技能课程考试、非学历证书考试等教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市各类教育考试及招生录取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本市教育考试及招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指导工作。

  七、负责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考试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和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以及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八、开展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以及内外交流。

  九、负责本市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市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以及市属普通和成人本、专科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统筹管理工作。

  十一、深入研究基础教育,协助推动基础教育改革,以及与之配套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十二、负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为便于工作的衔接,深圳市招考办加挂“深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牌子。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以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考生和家长为宗旨,以为深圳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将努力全面提高招考工作质量。

  深圳市招考办领导班子及分工:  

        一、肖伟峰主任:主持招考办和党支部全面工作。

        二、曾广培二级调研员:负责文秘、财务、后勤等综合性事务,负责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考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综合科、高考高招科。

        三、杨柳副主任:负责中考中招工作、教育类社会考试、中职专业技能课程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工作,分管中考科、社考科。

        四、麦胜祥四级调研员:负责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负责工会工作,分管自考研考科兼自考研考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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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生院大数据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06年12月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成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也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核定编制65名。其中,院领导职数5名,院长1名,副院长4名。下设办公室、招生考试研究处、普通高校招生处、研究生与成人高校招生处、自学考试处、非学历考试处、招生考试监察处、命题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等9个处室。
     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研究生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高等学校(安徽考区)计算机水平考试组织工作、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组织工作。承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组织工作。
       院长:邸建伟,负责考试院全面工作,分管院办公室。
       副院长:沈滔,负责普通高校招生和考试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普通高校招生处、网络信息中心。
       副院长:肖建荣,负责非学历考试、中考中招和招生监察工作,分管非学历教育考试处(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招生监察处。    
       副院长:胡雨生,负责招生考试研究和自学考试、教师招考等工作,分管招生考试研究处、自学考试处。    
       副院长:张连富,负责研究生和成人招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分管研究生与 成人高校招生处、命题中心。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院内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对外有关事务的协调工作。负责院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院发文件的文字审核工作;负责院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院党务、人事、群团管理工作;负责院各类考试费用的催缴、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院国有资产管理和设备采购工作。负责院车辆管理、安全保卫、日常接待、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院精神文明创建、计划生育、院务公开等工作。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桑萍
     (二)招生考试研究处
       负责拟定全省教育招生考试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规划。组织开展各类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市县教育招生考试研究工作。建立各类招生考试的评价机制,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负责各类教育招生考试数据的分析、评价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考试政策宣传方案的拟定和实施,具体负责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招生考试的咨询活动。负责管理有关招生考试咨询服务实体。
     (三)普通高校招生处
       负责拟定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含普通高校本专科、艺体类、专升本、对口升学、注册制预科)考试实施方案和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招飞、单考单招、保送生、特长生、自主招生等工作。组织并指导市县实施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政审、体检、考试、考生电子档案基础数据的信息采集和确认等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电子档案数据信息的审核、汇总工作。负责部委及省外院校在皖招生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衔接、审核、汇总、公布工作。负责省属院校在皖招生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审核、汇总、公布工作。负责在皖招生院校招生章程的汇总、公布工作。负责组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制卷和评卷工作。牵头组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处处长:阮怀忠
     (四)研究生与成人高校招生处
       负责拟定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并指导市县实施研究生与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和确认及考试工作;负责审核、汇总考生电子档案的数据信息。负责部委及省外成人院校在皖招生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衔接、审核、汇总、公布工作。负责省属成人院校在皖招生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审核、汇总、公布工作;负责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制卷和评卷工作。负责研究生招生单位新生录取结果的审核上报。负责拟定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牵头组织录取工作。负责组织硕士学位课程统考工作。
        研究生与成人高校招生处处长:赵建民
     (五)自学考试处
       负责全省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组织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论证,编制全省自考开考计划。负责自学考试实施方案的拟定,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制卷、考试、评卷及成绩发布等考务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市县实施自考考生电子档案制作、安排考试、成绩和合格证书发放等工作。负责自考考生的考籍文字档案和考籍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免试政策,受理转考,负责组织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证核发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管理工作。负责自学考试教材版本的审定和选用,组织网络多媒体助学课件的研发,牵头组织实施网上助学。负责对开考专业的主考学校和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进行指导、监督。
       自学考试处处长:邹亨龙
     (六)非学历教育考试处(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承办全省范围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省级计算机水平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工作。承办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承办省教育厅授权的各类考试项目。负责社会考试项目的开发和服务工作。统一协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省级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初中毕业生电子档案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系统。负责相关考试的制卷工作。  
     (七)招生考试监察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纪律和有关保密的督察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考试的来电、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负责考生违规违纪的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生、考试违纪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考风考纪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各类考试巡视员、督考员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招生考试监察处处长:王树龙
     (八)命题中心
       承担国家下达的普通高考和自考全国统一考试课程的命题工作。负责省级中等以上教育统一学历考试的命题工作。负责教学水平和其他单位部门委托的非学历考试的命题工作。负责各类考试命题的题库、卷库建设。负责命题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命题的安全保密工作。承担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说明的组编工作。开展自主命题的科学研究工作。
       命题中心主任:李付鹏
     (九)网络信息中心
       负责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制定各类教育招生考试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和协调全省教育招生考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招生考试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有关涉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院上报和对外公布的有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负责院有关网站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处室做好各类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评卷、网上录取等工作。配合办公室做好信息系统硬件、软件设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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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招生院大数据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职责:负责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及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本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务、考籍、毕业申请初审等组织管理工作,统一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负责本市初中学业考试考务组织、命题、阅卷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管理、阅卷等工作;负责本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社会证书考试的考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统一管理、发布本市招生考试信息;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赋予的其他教育考试项目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各处室职责分工    

       高招处    负责本市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全国成人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考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外语口语考试、省外院校艺术专业测试、部分高校自主招生联考的考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生体检、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飞行员体检等有关组织管理工作。

        房间:315    电话:85786211  85786212    

        中招处    负责本市初中学业考试命题、考务、阅卷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阅卷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含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工作。

       房间:405    电话:85786223   85786233    

       自考处    负责本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社会职业类证书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剑桥少儿英语全国统一考试、山东省中国书画艺术等级证书等考试的考务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毕业申请初审、自考教材发行和社会助学管理工作。

       房间:311、309    电话:85786229   85786239    

       信息处       负责本市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和国家教育考试及社会证书考试的信息管理、数据发布工作;负责本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的考务管理工作。   

        房间:215    电话:85786221   85786228

        综合处    负责拟定贯彻国家、省、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及教育考试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负责院的文秘、宣传、信访、督查、财务、人事及招生考试的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房间:209、207    85786201   8578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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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招考大数据

广州市的招生考试机构是在市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根据穗编字[1986]270号文成立了“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广州市招考办),根据穗府办[1987]43号文成立了“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十二个区(县级市)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招生考试工作主要面向广州市招生的各高校、普通中学、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学校;面向全市的在校学生及其家长,和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社会考生。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并同广州市自学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承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会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等五大类考试的组织工作;承担各种教育水平性考试的组织工作;开展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负责考试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和招生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和组织本市各区招生考试机构、各类教育统一考试考点、社会助学机构、报名点等开展招生考试工作。

(二)负责统筹组织管理本市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等工作。承担本市普通高考(含文化课考试、术科考试、空军招飞等)报名、体检、建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成人高考、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做好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三)负责统筹组织管理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命题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有关考试计算机题库建设与使用、命题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开展命题研究和相关数据分析工作。

(四)负责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考籍管理、毕业资格初审、助学机构备案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和笔试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教育类社会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本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统筹推进本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软件研发、硬件建设、数据管理、信息安全、运行维护、规章制度和应用培训。承担本单位日常办公信息化技术保障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教育招生考试市级财政投资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项目预算、招标、建设和验收,管理信息化项目配发资产。负责本市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统筹规划、设置、建设和评估。

(七)负责落实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和考点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考务协调与保障、宣传、信访、咨询服务、巡考、考风考纪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市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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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招考院大数据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位于美丽的春城昆明。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成人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组织、管理全省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及社会考试工作。全年共组织实施8大类30项教育考试工作,以及普通高校、研究生、成人高校、普通中专等4大类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和指导全省16个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并开展有关考试和录取的科学研究工作,为省委、省政府指导全省教育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经过多年努力,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在招考管理、考试评价、招考科研以及招考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近几年来,大力推进考试科类、科目改革,四大类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建立了"阳光招生"长效机制;建设了覆盖全省的保密室和考场网络监控体系;建立了完善的网上评卷模式;实施了"云南省招生考试业务信息化工程"项目和高中阶段招生信息统筹管理工作;形成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完善的招考项目体系;形成了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录取等功能完善的招考服务体系;形成了科研、宣传、咨询等招考信息体系。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以服务为宗旨、以发展和改革为动力,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努力实现招生考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开创全省教育事业新局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做出新贡献。 

根据云南省编制委员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云南招生考试院现内设6个职能处室:办公室、招生处、考试处、信息处、安全处和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具体职责如下:

一、院办公室

办公室是招生考试院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及其他材料的草拟和汇总等秘书工作;负责文件(含党内文件)的运转工作,发文的登记、呈批、承印和分发工作。

负责根据批准的事业行政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地执行单位预算计划;根据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完成分类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财务工作。

负责对外联系、车辆和有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日常行政及办理其他采购、接待等综合性工作。

负责按期按时办好有关招生考试刊物的编辑、出版和发布等工作;做好各类招生考试教材、大纲、辅导资料的审定编辑工作;做好其他招生考试政策等等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提供权威招生考试信息。

二、招生处

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成人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

负责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研究生的报名、制卷、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

负责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含普通高校本专科、专升本、预科升学)考试、普通高校艺术类和体育类院校招生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负责考生报名、政审、体检、试卷、命题、印制、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衔接、审核、汇总、公布等工作;负责香港澳门院校招生、自主招生、单独招生、招飞等工作。

负责做好普通中专分生源招生计划;组织、管理并研究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各项工作;拟定下达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生源计划,负责建立初中和高中毕业生电子档案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系统工作等。

负责组织各类成人高校、职工中专招生的报名、命题、试卷印制、考试、评卷、录取工作,开展成人学校招生考试研究及宣传工作。

三、考试处

主要负责组织、管理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普通高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及承办教育部考试中心举办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剑桥少儿英语培训、考试"、"全国少儿计算机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非学历教育考试。

负责组织管理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订考试计划、公布报考简章,根据国家保密相关规定及组织程序认真完成命题工作,同时做好网上报名工作,搞好报名数据统计及考场编排,确保入闱制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严格按照全国统一时间,严密组织实施考试,狠抓考风考纪;认真组织各主考院校按照全国考办统一要求做好评卷工作,并搞好评卷成绩复核及登分工作,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打印和发放考生成绩通知单和课程合格证;根据考生办理自考毕业证申请,审核办理自考毕业证。

负责教育部考试中心推出的各项非学历考试:普通高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剑桥少儿英语考试、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书等考试项目的报名、考试和认证工作;负责对有关考试项目承办考点的审批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等。

四、信息处

主要负责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采集、维护和管理。负责拟定、实施全省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全省招生考试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管理、监控各类招生考试网络化远程管理的业务流程;负责建设、管理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的省、州(市)、县(市、区)、考点四级机构;负责建立各类招生考试的、面向社会和考生的信息咨询服务体系,负责教育考试测量与评价。

五、安全处

主要职责是为保障各项招生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协助相关处室有效防范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确保各类信息及网络安全;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维护良好考风考纪;强化各处室及各相关单位部门协作,加强综合治理力度,净化考场环境。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报名、计划、录取等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系统稳健、安全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协助相关处室查处违纪违规工作;协助相关处室负责各类招考工作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做好招生考试服务工作

负责:招生考试院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公共设施维修工作;办公区及院内环境卫生和绿化植物养护工作;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及物资管理工作;院内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服务中心相关业务工作;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按照院里决定,协助院各处(室)做好招生考试教材征订、发行工作;在院里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院内建设规划、申报、立项、设计委托等准备工作;协助做好国际教育项目;协助做好部分社会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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