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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教体局大数据

遵义,古称播州,地处黔北。因遵义会议而彪炳史册,因茅台酒而驰名中外。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遵义教育人紧紧围绕“有精神坚守、有开阔胸怀、有改革魄力、有文化品位”的办学理念,坚持公平与质量两大主题,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开放,不断培育优质教育资源,初步建立起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优化提质发展、职业教育特色融合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全市教育事业步入了内涵发展新阶段,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逐年提高。2020年,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3350所,在校生14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0.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7.8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66%。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9.39%。各项指标全省领先,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致力于提升质量,大力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培育工程。近年来,通过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培育工程,特别是实施中心城区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将新增学位11.7万个;推进“品质学校”“壮腰计划”和3.0学校建设。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建成普通高中4大教育集团,建成学前教育集团52个,率先在全省完成“普十五”,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全部通过国家验收,“遵义经验”成为全省教育关注。

——致力于扩大开放,遵义教育“朋友圈”不断拓展。坚持“对接京沪、融入成渝,兼容并蓄、走向国际”的对外开放思路,对外交流合作方兴未艾。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推动京师研究院、北师大遵义附属学校、北师大-遵义市教育系统高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一揽子项目落实落地;沪遵教育对口帮扶成果丰硕;积极“融入成渝·与巨人同行”,加强与全国教育先进地区交流与合作,着力拓展遵义教育“朋友圈”。

——致力于教师发展,真正把教师作为教育的第一资源。实施教师队伍大培养、大培训、大提升工程,全市长期性、系统化培养项目已达8个。“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新进教师17406人。现有省级教师发展中心1个、省级乡村名师工作室227个、市级以上名校长工作室64个、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79个、市级以上名班主任工作室30个。培养省级骨干教师288名、省级名师46名、省级名校长44名、特级教师85名、省级乡村名师培养对象227名、省级乡村教育家培养对象42名,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致力于推动改革,为教育发展创造优良生态。坚持把改革作为关键一招,稳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遵义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制定并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积极推进高级教师聘任管理、教师薪酬制度等十大改革措施,制发25个配套文件,打出了“1+N”教育改革组合拳。特殊教育国家级“三项改革”实验区圆满收官,改革成效吸引全国各地前来交流互鉴。作为全省试点率先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建设,以教育信息化带动实现教育现代化。

——致力于长远发展,奋力建设西部非省会教育强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立足“2035看遵义”,全面落实《遵义市建设黔川渝结合部教育科创中心实施意见(2018-2035)》,努力到2035年遵义会议召开100周年之时,建成西部非省会教育强市,实现“贵州创一流,西南走前列,全国有影响”的目标。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坚信,在国家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关心支持和大力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遵义教育必将朝着现代化的目标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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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教育局大数据

铜仁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全市高中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教育改革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民办教育工作,协调高等教育发展相关工作。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计划、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下达各项教育专项和编制市级教育附加费的使用方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参与市直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调整工作,提出市直中学领导班子调整充实建议方案。

(六)规划并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法制和国防教育、禁毒教育和中小学安全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八)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订、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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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教育局大数据

六盘水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促进、协调高等教育发展;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指导中等和初等教育学校的教学改革;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负责全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市高中(含职高、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六)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师德教育;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免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提出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方案。

(八)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九)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党建、德育、法制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稳定工作;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工作。

(十)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和重点学科建设,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教育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安全教育宣传,督促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参与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二)负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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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教育局大数据

德江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研究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舆论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

全县共有中小学283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5所(含民办1所),初级中学2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小学253所,幼儿园24所(公办12所,社会办学12所)。全县在校学生100798人(不含幼儿数),其中:高中7164人,职业高中2301人,初中26900人,小学64433人,在园(班)幼儿13461人。全县教职工4807人,其中公办教师4388人,高中专任教师347人,学历达标率87.9%;初中专任教师1343人,学历达标率97.17%;小学专任教师2506人,学历达标率100%;幼儿园教师220人,学历达标率100%。全县高级职称教师186人,中级职称教师1605人。全县所有学校校舍建筑面积362679平方米,其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203565平方米,生均面积为3.16平方米;初中校舍建筑面积为112841平方米,生均面积为4.3平方米;高中校舍建筑面积46273平方米,生均面积为6.5平方米。全县片区以上学校均有实验室、图书室,已开设计算机教育课学校达48所,共有243所远程教育项目学校,其中模式三学校20所,模式二学校153所,模式一学校7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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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教育局大数据

毕节市教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三、负责指导各县(区)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市直各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四、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督、统计各县(区)及市直各学校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及教育信息化、远程教育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县(区)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七、负责教育系统教育科研的规划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工作,组织审定教辅用书及资料,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八、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和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对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指导各类学校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学生德育、体卫艺、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保和维稳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学校普通话推广和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直接管理市直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学校的党建、统战、社团管理等工作。

十三、指导各县(区)开展各类招生考试工作,按规定负责市直有关学校招生工作,协助省教育厅开展高等、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含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含口试)考试等工作。指导市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和高中等院校普通教育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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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教育局大数据

黔南州教育局是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有关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全州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工作;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统筹管理州属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工作,按权限审核、审批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设置与变更,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教学改革。

六、统筹管理本级教育经费。按照政策法规筹措教育经费,协调做好教育拨款,规划实施好教育基建投资;协助管理民族教育经费,协调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监管全州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全州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全州教育基木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信息系统的开放、建设工作。

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承担民办教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九、指导州属学校的党建、统战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协助抓好州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

十、指导并负责全州教育系统的财务监督、审计和有关学校、单位党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十一、规划并指导全州中小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依法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责。

十三、统筹管理全州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州中等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州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全州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为高等学校科技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工作搞好协调和服务,协调并指导学校承担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和协助高等学校国家、省重点学科建设。

十五、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全州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对外汉语教学工作。

十六、承担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八、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责调整。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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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大数据

贵阳市教育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市、县)及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负责所属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

四、加强全市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七、协调和推动全市教育经费、教育投入的落实;负责所属单位的教育经费、基建建设和基建投资的管理指导和财务监督与审计,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八、管理和指导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全市学校的德育、体育、艺术、卫生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编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和统招中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属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与发布。

十三、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四、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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