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9﹞159号)规定,本机关负责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市财政局的机构职能和领导职责;
2.市财政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4.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经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
6.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
7.市本级各部门(单位)预决算相关信息;
8.政府采购相关信息;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财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