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社会化天使众创(异合)联盟旗下创业项目!
  登陆 | 注册
城市查找旅游局

按时间点击量收藏量支持率猜你喜欢

保定文旅局大数据

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保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加挂市文物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文物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组织保定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听、监看、监测的监管,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协调调度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七)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网络试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八)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文物利用及相关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文物利用及相关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全市性、跨区域性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事业,组织指导文物的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三)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代表市政府签订对外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合作交流协定,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保定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五)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社会团体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石家旅游局大数据

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市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和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监管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石家庄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负责组织推进全域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五)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推动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听、监看、监测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协调调度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七)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八)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执法;负责督查督办全市性、跨区域性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指导文物的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三)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秦皇岛文旅局大数据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主要职责:(一)参与起草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

(二)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秦皇岛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路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城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和广播电视产业。组织实施旅游、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广告播放,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十一)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资产普查、登记、评估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文物修缮工作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业务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相关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本地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科室落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点击量( )

收藏( )

推荐( )

发布时间:

  • 【广告说明广告

    点击查看详情】

优品推荐

达人在线

全球公共数据开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