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花爆竹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社团登记证号为社证字第4987号。截止2013年3月20日,共征集会员520家,涉及26个省(区、市),其中:生产企业373家,经营企业94家,其他社团、院校、设计、评价、安全检测等单位53家。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内。
(一)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等工作;
(二)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的研究制订和贯彻实施;
(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五)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环境;
(六)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为会员企业的对外交往活动提供服务;
(七)反映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和企业诉求,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烟花爆竹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创新成果,促进烟花爆竹行业技术进步;
(九)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调查分析,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
(十)设立网站,建立电子商务信息网络,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开展相关调研、咨询和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专业讲座和研讨座谈;
(十一)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Fireworks and Firecrackers Association(缩写为CFF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责;广泛联系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同业组织,为会员、行业和政府服务;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参与行业管理,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秘书处是本协会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China Fireworks and Firecrackers Association,CFFA)是由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责;广泛联系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同业组织,为会员、行业和政府服务;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参与行业管理,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