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姓名:夏俊山
职 务:局长、党组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
领导姓名:杨根民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职责: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信访处)、财务处、住房制度改革处、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房地产经营一公司、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队、房地产管理局劳动服务公司和四城联创、联席办、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姓名:翟金海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职责:分管房屋安全管理处、房屋租赁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西安市房屋物业管理办公室、房地产经营三公司、房地产经营四公司、第一住宅建筑公司、第二住宅建筑公司、(棚改)工作。
领导姓名: 陈晓军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职责:分管产权市场处、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房产信息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中心、工商业房产经营公司(房地产开发五公司)工作。
领导姓名:洪强
职 务: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纪检组工作。
领导姓名:薛建华
职 务:党组成员、保障中心主任(副局)
主要职责:分管住房保障处、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地产经营二公司、西安市住宅建筑设计院工作。
领导姓名:李萍
职 务:副巡视员
主要职责:分管工会、团委、妇委会、计划生育、行业协会工作,同时协助杨根民同志工作。
市场管理、 交易管理、 维修资金、 房改管理、 住房保障、 房屋鉴定、 征收管理、 物业保修金、 行政执法
(一)办公室(二)组织人事处(三)政策法规处(四)财务处(五)住房保障处(六)房屋产权与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七)房屋租赁管理处(八)房屋安全管理处(九)住房制度改革处(十)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1980年4月1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发[1980]73号文批复:“西安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1996年4月15日,西安市委市政府以市发[1996]16号文下发了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决定撤销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组建市房产管理局,对外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牌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房地产管理局的主要任务是:管理西安市的国有房地产;对城市公私房屋进行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国家和地方投资的住宅建设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开展房地产综合服务,并担负着一定规模的商品房开发任务。
2005年1月成立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主要担负全市的房管和房改任务。
2009年12月22日,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4号),设立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加强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职责,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2015年10月16日,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44号),设立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核发预售许可证及备案登记证。
(三)负责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指导各类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四)负责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审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
(五)负责全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工作。
(六)负责住房制度改革资金管理;负责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导、产权界定和房改方案审批;负责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核准。
(七)依法对房地产交易、租赁、物业服务、拆迁安置、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协调、指导纠纷调处。
(八)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