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索道协会理事长 王树鹤
性 别 : 男
出生年月 : 1954年5月生
党 派 : 中共党员
聘任时间 : 2014年11月
1974年2月至1974年9月,开滦矿务局赵各庄矿工人;1974年9月至1977年8月,山西矿业学院采煤专业学生;1977年8月至1986年2月,开滦矿务局赵各庄矿区技术员、区长、矿调度室主任、矿长助理;1986年2月至1993年7月,任开滦矿务局赵各庄矿副矿长、矿长(其间:1992年11月至1993年7月,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习);1993年7月至1995年5月,任开滦矿务局生产处副处长、处长、1995年5月至1997年7月,任开滦矿务局副局长; 1997年7月至 1998年7月,任煤炭部安全司副司长; 1998年7月至 2000年11月,任国家煤炭工业局地方乡镇煤矿整顿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 11月至2001年11月,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一司筹备组负责人、司长; 2001年11月至2003年1月,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经济运行中心主任;2003年1月至2005年 2月, 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二司司长(国家部委正司局级);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2008年9月至2013年5月,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2013年 5月起,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理事长(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树林 古树超 刘冬燕 刘安平 张同生 张建荣 张建荣(山西) 张 强 张嘉元 李书清 李庆国 李友国 李宝杰 李晓东 李绳宗 吕海燕 赵利军 和献中 胡玉立 贾国栋 梅乾元 黄祥华 黄智全 甄正义 翟松杰
秘书长:
邹宏君
(一)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制修订索道的政策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等,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对本行业的发展趋势、企业经营管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内外经济、技术信息等问题进行调研;开展对行业基础数据、经济技术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发展问题,提出行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索道安全事故的认定工作,搜集安全事故案例,并进行分析、研究、调查、统计,协助政府做好索道安全运营的保障工作。
(四)组织索道会员单位进行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教育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表彰先进会员单位和个人。
(五)经授权依法组织实施索道行业的认证、评估、检验检测、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以及人员资格考试等活动。
(六)开展与索道有关的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并受委托进行有关技术仲裁工作。
(七)反映会员意见和诉求,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解决和处理行业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八)加强索道行业自律。围绕规范索道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索道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索道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九)依照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和网站,组织行业学术会议和技术交流,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信息资料;举办展览会、研讨会,培育业务市场。
(十)组织开展国内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国际缆索运输协会等国际组织的沟通联系,建立与国际同行业的经济、学术团体和组织的关系。
(十一)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一条 本协会中文名称为:中国索道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英文名称为: China Ropeway Association (缩写为:CRA)。
第二条 本协会由从事索道(缆车)管理、运营、设计、制造、安装、教育、科研、检验检测等单位以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的资格。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和组织全体会员共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道德规范,积极维护索道行业利益,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探索交流索道安全运营和管理经验,坚持自主创新,提高我国索道行业综合管理和技术水平,保障索道运营安全;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动索道行业安全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业务指导单位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并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市。
中国索道协会成立于2003年8月1日,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业务指导单位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协会理事长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树鹤同志担任。
一、建设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团结和组织全体会员共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道德规范,积极维护索道行业利益,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探索交流索道安全运营和管理经验,坚持自主创新,提高我国索道行业的综合管理和技术水平,保障索道运营安全,积极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动索道行业安全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二、业务范围
(一)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制修订索道的政策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等,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对本行业的发展趋势、企业经营管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内外经济、技术信息等问题进行调研;开展对行业基础数据、经济技术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发展问题,提出行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索道安全事故的认定工作,搜集安全事故案例,并进行分析、研究、调查、统计,协助政府做好索道安全运营的保障工作。
(四)组织索道会员单位进行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教育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五)依法或经授权组织实施索道行业的认证、评估、检验检测、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以及资格考试等活动。
(六)开展与索道有关的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并受委托进行有关技术仲裁工作。
(七)反映会员诉求,协助政府解决和处理行业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索道行业自律。本协会担负着实施索道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围绕规范索道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索道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索道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九)依照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和网站,组织行业学术会议和技术交流,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信息资料;举办展览会、研讨会,培育业务市场。
(十)组织开展国内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国际缆索运输协会等国际组织的沟通联系,建立与国际同行业的经济、学术团体和组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