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社会化天使众创(异合)联盟旗下创业项目!
  | 注册
×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佛山照明灯具协会团体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整体功能,规范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团体标准管理,促进照明行业与经济的结合,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行业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第一条 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管理由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标准化技术管理委员会(以下称标委会)负责,标委会由协会(含会员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外聘专家顾问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标委会下设秘书处,由本协会秘书处承担,负责团体标准的日常管理。 第二条 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团体标准由团体标准代号、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团体代号、发布顺序和年代号构成。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团体代号由FSLA四个大写字母组成。团体标准编号如下所示: T/FSLA XX-XXXX 团体标准年代号 团体标准序 团体代号 团体标准代号 第三条 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适用于本程序。 第四条 团体标准的执行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和发布、复审。 第五条 团体标准各阶段工作要求如下: (一)团体标准的提案 协会会员单位、秘书处均可根据需要向秘书处进行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并填写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二)。 收到提案申请后,由标委会依据立项申请书对提案进行审议。若审议不通过,则由标委会向发起单位提出修改或驳回意见,若审议通过,标委会根据立项情况下制修订计划。 (二)团体标准的立项 在收到立项申请后,由标委会依据立项申请书对提案进行审查。若审查不通过,则由标委会向发起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或驳回意见,或审查通过,标委会根据立项情况下达标准制修订计划。 (三)团体标准的起草 团体标准一经立项,即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在充分调研和分析验证的基础上,确定标准技术内容,进行团体标准的起草,形成征求意见稿,并编写标准编制说明文件。 标准起草小组选定一名团体标准草案负责人,负责各阶段标准的撰写、修改,标准项目的计划的进度控制,以及与其他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 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及GB/T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第10部分:产品标准》的编写要求。 (四)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标准起草完成后,为使标准切实可行,具有较高的质量水平,应广泛向该领域相关专家、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形式为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或信函征求意见等。 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截止日期后回复意见,逾期不回复,按无异议处理。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30天。 标委会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应分类整理,合理的意见应采纳,不予采纳的意见应作说明,对难以确定取舍的意见可进行进一步分析、协商调整或再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经反复修改后,形成标准送审稿。 (五)团体标准的审查 起草单位提交送审资料至标委会,由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标准审查专家组,召开标准审查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 审查采用专家审查会形式,专家组应不少于5人,且专家组成员不应有标委会或者标准起草小组成员。专家对标准的编制说明、制定程序、征求意见情况、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审查,对标准内容进行逐条审定,专家组2/3人数以上赞成则通过,否则不通过。审查后形成书面审定结论,并按要求填写标准审查表(见附件三)。 标准起草小组根据审查会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及相关资料提交标委会审查。 (六)团体标准的批准和发布 标委会对标准报批稿和报批材料进行审查,主要针对标准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制修订程序的合法性、标准的协调性和标准文本的规范性进行审查。不符合标准编写及标准审查的有关规定予以退回修改,审查合格的,由标委会审查批准。 通过批准的标准,由标委会发放标准编号,并发布标准实施公告。 (七)团体标准的复审 团体标准有效期一般为三年,由起草单位在到期前3个月向标委会提出复审申请,标准复审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形式。 经复审,认为对已无存在必要的团体标准,由标委会予以废止。 废止的标准号不再使用。 复审结果以公告形式发出。 第六条 本程序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

(点赞 0 有偿回复

数据参考 

  • 最新回复
  • 最佳回复

【广

详情】

拓展阅读

问答
贴吧
评价
 发布者简介

【广

情】

【广

情】

【广

情】

有偿反馈 , 有奖互动!

注册成会员,发布赚现钱

如果您有任何的意见,建议,投诉,咨询,表达…

无需注册(会员请登录 提问 点评 发帖 图片

主题:

描述:

验证码:

【广告

详情】

【广告

详情】

您可能还需要

全球公共数据开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