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意见》明确提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坚持平等保护、坚持全面保护、坚持依法保护、坚持共同参与、坚持标本兼治等五个原则。作为顶层设计,《意见》逐条明确了各个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
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也是构建国际经济秩序的战略制高点。《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
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在知识产权侵权审判实践中,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以及市场价值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当事人对侵权所造成的全部实际财产损失往往很难举证说明,导致大多数案件只能以法定赔偿方式替代实际损失和侵权获利等赔偿计算方式。而现行法律规定的法定赔偿水平偏低,如专利法规定的赔偿上限为100万元,客观上对侵权人的惩戒力度不足,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能相差甚远,“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不合理现象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