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事业和服务: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相关规章起草案。
核心优势介绍:
抚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局级建制。内设12个处级机构,具体为:办公室、法制处、公平交易执法处(直销监督管理处)、注册管理指导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处、商标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财务审计处、基层教育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设置机关党委、监察室,监察室与纪检机构合署办公。
目前,市工商局监管着内资企业6255户,私营企业18176户,外商投资企业366户,城乡个体工商户97541户,农民合作社1406户。我局将进一步巩固市总部经济基地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验区的成果,为入驻企业提供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支持、便捷的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和完善的“总部基地”物业支持,进一步简政放权,以改革创新为统领,坚持一手抓服务发展,一手抓市场监管,主动作为,乘势而上,积极进取,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百姓民生、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创业环境和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推动我市城市转型、建设幸福美丽抚顺做出积极贡献。
抚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相关规章起草案。
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依法授权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述、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纪检机构及经济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商标违法行为,负责省著名商标推荐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按权限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经费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典案例:
抚顺市开发区工商分局深入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工作;抚顺市消费者协会、抚顺市工商局、抚顺市电视台联合录制“携手共治,共享消费,我们在行动”3.15专题
成绩荣誉:
军民鱼水情 共建结硕果 ---抚顺市工商局、个私协会走访慰问驻抚部队
抚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57505886
负 责 人:齐本义
E_mail:web@fsgs.gov.cn
QQ/MSN:
主管手机:
官方网址:http://www.fsgs.gov.cn
芜湖市工商行大全政管理局局机关位于芜湖市九华中路200号 ,设置内设机构10个和纪检组(监察室),直属机构5个。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二)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相应责任。
(三)承担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实行人员、编制、机构、经费四垂直管理体制。
全市地税系统主要负责营业税等13个税种、养老保险等5大险种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3项规费的征收;负责代征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散装水泥基金、水库库区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目前已停征)、垃圾处置费等6项规费(基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被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先后荣获“全国文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是根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组建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的决定,于1994年9月在原中山市税务局的基础上分设组建而成,是主管中山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局机关位于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5号。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
1994年7月30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组建,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政策,编制全省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制定地方税收的具体措施,加强全省税收机构的行政管理与机构编制等诸项事务。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