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事业和服务:
负责全区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制定并实施提高全区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区域产品质量状况,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
核心优势介绍: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浙政发〔2013〕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48号)和《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岩区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发〔2013〕36号)等文件精神,组建台州市黄岩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职责编辑
(一)负责全区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制定并实施提高全区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区域产品质量状况,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负责全区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制定并实施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治理无标工作;负责企业执行标准备案管理;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区民生计量、工业计量、能源计量和法制计量行为;组织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
(四)负责全区合格评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管理各部门、各行业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机产品认证等自愿性认证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工作机构,规范认证市场行为。
(五)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辖区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管理产品质量鉴定、仲裁检验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纠纷调解;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六)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依法查处质量、标准、计量、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负责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推进实施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十)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内设机构编辑
根据上述职责,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科、法制科牌子)
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文秘、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收发、信访、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调研工作;负责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工作;负责财务、内部审计、统计、固定资产管理;承担行政后勤、保卫、基建等事务工作。负责干部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群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承担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
(二)质量管理科
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制定并实施提高全区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受委托组织协调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研究分析区域产品质量状况,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依法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标准计量科
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制定并实施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治理无标工作;负责企业执行标准备案管理;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管理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组织计量授权;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区民生计量、工业计量、能源计量和法制计量行为,实施强制检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管理各部门、各行业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机产品认证等自愿性认证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工作机构,规范认证市场行为;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实施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四)监督稽查科
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承担本辖区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辖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实施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整治;管理产品质量鉴定、仲裁检验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按规定报告特种设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2]
人员编制编辑
台州市黄岩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职数6名。[2]
其他事项编辑
(一)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黄岩分队由市级稽查支队的分支机构调整为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并更名为台州市黄岩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
(二)原质监部门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则相应将台州市黄岩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人员编制1名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调整后,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编制数为13名。
(三)将台州市黄岩区食品和农产品检测中心机构整体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业单位编辑
(一)台州市黄岩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3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3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主要职责:负责查处质量、标准、计量、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处理相关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组织协调计量调解和产品质量纠纷调解。
(二)台州市黄岩区质量技术监督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2名。主要职责:协助查处监管区域内质量、标准、计量、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受理并协助处理监管区域内相关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负责管理区域内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员队伍,完善基层质监网络组织。
(三)台州市黄岩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1名。主要职责:负责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向社会提供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和技术鉴定;开展检验检测科研活动,包括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以及检测仪器设备的研制等;承担有关标准(规程)的制(修)订和试验验证;提供产品质量分析诊断和提高产品质量的相关技术服务;提供试验、测试以及标准化、检验检测信息服务;提供检验检测业务指导和人员技术培训服务等。
经典案例:
9月14日,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云南普洱茶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发挥各自领域优势,通过全面业务合作达成共同发展。
成绩荣誉: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
负 责 人:王维雄
E_mail:
QQ/MSN:
主管手机:0879-2145646
官方网址:http://www.pecttc.com
芜湖市工商行大全政管理局局机关位于芜湖市九华中路200号 ,设置内设机构10个和纪检组(监察室),直属机构5个。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二)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相应责任。
(三)承担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实行人员、编制、机构、经费四垂直管理体制。
全市地税系统主要负责营业税等13个税种、养老保险等5大险种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3项规费的征收;负责代征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散装水泥基金、水库库区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目前已停征)、垃圾处置费等6项规费(基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被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先后荣获“全国文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是根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组建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的决定,于1994年9月在原中山市税务局的基础上分设组建而成,是主管中山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局机关位于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5号。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
1994年7月30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组建,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政策,编制全省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制定地方税收的具体措施,加强全省税收机构的行政管理与机构编制等诸项事务。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