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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名称:湖南环保厅

官方网址:http://www.hbt.hunan.gov.cn

品牌产品: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省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划。

品牌理念:主动协调,着力推进全方位、全领域生态环境建设

品牌官网:湖南环保网

品牌荣耀:

品牌影响:湖南省

品牌用户:湖南省居民

品牌客户: 5月16日上午,省站组织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会议由站党委副书记、副站长童若辉主持,站党委副书记易庆安对省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进行了重点解读。

品牌主: 湖南省环保厅

湖南环保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根据《中共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简介编辑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9]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09]1 6号),设立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职责调整编辑
(一)将原省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划入省环境保护厅。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增加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
(四)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加强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环境监管以及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职责。
主要职责编辑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省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三)承担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省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省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作用审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省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省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编辑
根据上述职责,省环境保护厅设1 0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规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承担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科技标准处
拟订全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运用;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处
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承担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
环境监测处
负责环境监测管理、环境信息发布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调查评估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全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政策和相关制度,拟订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承担全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污染防治处
(总量控制办公室)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专项环境功能区划、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实施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非废物进口许可等工作;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总量控制计划;考核总量减排情况;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处
负责编制全省生态保护规划;提出新建的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以及上报备案工作;承办省内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等有关工作;监督管理省级自然保护区,协助监管省内国家自然保护区;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
核与辐射管理处
(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对核设施、放射源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核与辐射污染防治、防护和安全实行监督管理;负责辐射防护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负责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等电磁辐射装置和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指导全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法制宣传处
拟订地方环境保护立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省级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指导和监督全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负责组织环境保护重大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归口管理社会公众参与方面的环保业务培训,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
人事教育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评聘等有关管理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市、州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承办组织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行政表彰工作;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在职人员培训、职(执)业资格评定等有关工作;负责全省环境保护系统人事统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信息中心
拟定和组织实施环保信息化规划、计划;搭建局机关电子政务平台;负责电子信息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环境质量与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传输、汇总与上报;负责湖南省环保局公众网的管理。
负责人:钟进
省环境监察总队编辑
1、拟定并组织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排污申报登记、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和环境监察规章制度。[1]
2、起草湖南省排污费征收标准,拟定全省征收排污费预算;负责我省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排污费核定收缴工作;负责过渡期中央、省属单位排污费的催缴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费收缴、稽查工作;建立征收排污费台帐,管理排污收费票据。
3、指导省内各地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实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新(含改、扩)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等现场监督检查,参与国家和省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负责组织国家和省管污染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对省管污染治理项目立项提出审查意见。负责信访、群众举报的答复处理和重大的、跨区域的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污染纠纷的现场调处、情况通报和联络工作。
5、负责出示有无违法行为的证明;参与出示上市企业环保执行情况的证明,并对上市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核查。
6、组织实施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
7、组织全省环境监察人员培训,发放环境监察标志。
负责人:王盛才
厅直属机构编辑
省环保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省环保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省固体废物管理站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省环保宣教中心
省洞庭湖环境监测站
省南岳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站
厅属机构编辑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
衡阳市环境保护局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
永州市环境保护局
娄底市环境保护局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人员编制编辑
省环境保护厅机关行政编制为69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行政编制2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 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负责人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 4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厅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其他事项编辑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省环境保护厅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省水利厅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厅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省水利厅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省环境保护厅协商一致。
(二)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处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 O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要积极探索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逐步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的社会化。
附则编辑
本规定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信息公开指南编辑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编制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湖南省环保厅公众网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湖南省环保厅公众网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环保厅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环境保护规划;
3、环境质量状况;
4、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信息;
5、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
7、各主要城市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
9、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实际征收数额以及减免缓情况;
10、环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
11、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
12、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13、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
14、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
15、环境保护创建审批结果;
16、环保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1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下列政务信息免予公开: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具体信息可参见湖南省环保厅编制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规定公开时间范围,按照相关规定时限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受理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机构为厅办公室。办公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湖南省环保厅公众网下载。或填写电子表格后直接通过省环保厅电子邮箱提交,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接待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湖南省环保厅公众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受理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申请的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人对所申请公开内容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的处理
我厅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已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环境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公开范围未公开的,将依相关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并告知申请人获得该环境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工作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所属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申请人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材料需复印、打印、刻录、拷贝,并使用纸张、磁盘、光盘等物品的,收取相应成本费用;邮寄、递送等方式送交材料将按照国家标准收取相应费用。通过其他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环境信息公开并需收费的,需批准后执行。
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递送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届时请提供相关证明。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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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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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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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
  • 湖南省环保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工作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
问答
贴吧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搬迁了
    西安市环保局已经随西安市政府一起北迁了。目前地址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市政府大楼2号楼11层。地铁2号线行政中心站下车即到。
  • 西安市环保局尾气违章查询
    建议下载橙牛汽车管家,违章数多少、罚款多少、扣分多少,一查便知。如果是未扣分的,可以代办,挺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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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环保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走进西安交大,开展以“传承弘扬西迁精神,争作西安环保铁军”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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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观完后,交大西迁老教授朱继洲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交大西迁的历史和西迁精神的形成发展。年轻的交大博士生导师张磊也讲述了自己在西迁精神感召下,毅然回国、永攀科学高峰的故事,是新时期西迁精神的最好说明。
评价
  • 西安市环保局的作用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拟订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并落实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提出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分解,督查、督办、核查各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指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进行考核。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污染治理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稽查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五)承担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审批或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监督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落实及验收。 (六)制定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废物、土壤、电磁辐射、光、恶臭、化学品、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对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实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负责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贯彻执行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辐射安全法规和规章,拟订有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安全防护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监督执行国家、省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提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指导全市清洁生产,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全市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西安空气质量同比有改善
    昨天,省环保厅向媒体发布了1~3月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西安前三个月比去年同期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今年1~3月,我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1.8%,同比下降2.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PM10浓度为1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
    与去年1~3月相比,杨凌、西安、韩城、西咸、延安、渭南、咸阳、宝鸡、汉中、商洛等10个市(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 个别工地扬尘污染问题依旧严重
    昨天,市铁腕治霾办带领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局等部门对我市部分建设工地和商混站进行了暗访检查,有的工地扬尘污染措施做得很到位,有的却不尽如人意。
    检查人员来到西安市地铁五号线TJSG-13标项目工地,该工地场内硬化到位、保洁到位,各项防尘措施基本都落实到位。随后,记者随检查人员来到曲江玫瑰公馆清运工程工地,该工地场内硬化不完全,保洁不到位,地面浮土较厚,而且覆盖不完全。
    之后,检查组来到中海曲江大城建设工地。检查人员曾对该工地进行过检查,从正门进入工地,各项防尘措施比较完善。昨天,检查人员专门从工地侧门向里走,又是另一番景象,工地在侧门私自拆开围挡,然后外运黄土。由于侧门没有冲洗设施,车辆出工地无法进行冲洗。记者看到,工地内道路也未完全硬化,有大量黄土未及时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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