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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志愿者大数据

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13年,是中国文联和民政部指导的、由文艺志愿者和文艺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关心支持文艺志愿服务的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志愿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团结凝聚各门类的文艺家、文艺工作者以及文艺爱好者投身文艺志愿者行列,广泛开展慰问演出、辅导培训、展览展示、文艺支教、文艺扶贫、文艺助残、群众文艺等各类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和项目,组织开展文艺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建立健全文艺志愿者表彰激励和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机制,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扶持。 

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现有团体会员23个,包括16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个产行业和 4个副省级城市文艺志愿者协会,个人会员1236人。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会址设在北京。 

其宗旨是组织和推动全国开展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团结凝聚文艺家、文艺工作者以及文艺爱好者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弘扬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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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协会大数据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经文化部2012年4月12日文办函〔2012〕507号、民政部2012年11月12日民函〔2012〕379号批复,于2013年11月份在北京成立,是由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盈利社会组织,其上级单位为文化部。协会的基本宗旨是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基础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与发展,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协会的业务范围广泛,包括:调查研究、信息收集、举办展览、专业培训、咨询服务和国际合作等方面。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英文译名为:China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ssociation,缩写为:CICHPA)。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3.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与发展。
4.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条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组织会员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 受政府部门委托,参与制订、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四) 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行业的统计,收集、分析、发布有关行业信息;
(五) 受政府部门委托,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产品的认证工作;
(六) 组织举办展览、演出等各种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公益性宣传活动;
(七) 参与国际组织或其他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相关活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八) 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培训;
(九) 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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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论家大数据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China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s Association,CLACA),于2014年05月30日成立,是由文艺评论家、文艺评论工作者组织和关心支持文艺评论工作的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中国文联和民政部的指导,是中国文联所属的第十二个团体会员单位。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2014年05月30日在京举行成立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负责人。文艺评论家仲呈祥当选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李准被推选为协会名誉主席。

中宣部副部长黄坤明在成立大会上指出,成立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意义重大,既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工作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文艺工作实现在服务群众中引导群众、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的内在需要。协会的成立,必将对加强文艺评论队伍建设、促进文艺繁荣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是由文艺评论家、文艺评论工作者组织和关心支持文艺评论工作的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中国文联和民政部的指导。   

2015年10月16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同期,举行了《中国文艺评论》杂志创刊、中国文艺评论网开通仪式。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宗旨是团结和凝聚广大文艺评论家和文艺评论工作者,培养文艺评论人才,繁荣发展文艺评论事业。   

开展的主要活动:团结凝聚广大文艺评论家和文艺评论工作者投身文艺评论事业,培育和发展壮大文艺评论工作者队伍;规划组织文艺评论活动,协调会员开展文艺评论工作,打造文艺评论活动品牌和文艺评论阵地,宣传、推广文艺评论成果;推进文艺评论工作者组织管理和网络建设,建立文艺评论工作者管理、评价、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科学、健康、理性、客观、公正的文艺评论和学术活动,推介文艺评论的精品力作,鼓励新生力量,提高鉴赏水平;组织开展与外国文艺评论家和相关团体的合作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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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摄影协会大数据

中国工业摄影协会(CHINA INDUSTRIAL PHOTOGRAPHY ASSOCIATION,CIPA),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复成立的,由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摄影爱好者自愿组成的国家一级公益性社团,是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中,由国家民政部直接登记的第一个社团组织。其主要职能:协会将坚持公益性社团的性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工作导向,把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关注工业,关心职工。

中国工业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工业摄影协会,英文译名CHINA INDUSTRIAL PHOTOGRAPHY ASSOCIATION,缩写为CIP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工业摄影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业摄影家、工业摄影工作者和工业摄影爱好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带领全国各地工业摄影家、工业摄影工作者和工业摄影爱好者,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组织开展摄影创作活动,弘扬旋律,传播正能量,宣传工业战线伟大成就,宣传工人阶级伟大创造,宣传劳动模范伟大精神,宣传“中国梦”在工业领域的伟大实践,记录工业和工业化进程,促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和工业摄影事业发展,为增强工业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推动我国工业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在辽宁省沈阳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着眼于提高工业摄影家、工业摄影工作者和工业摄影爱好者的文化修养和艺术水平,开展工业摄影理论培训和学术交流,培养工业摄影人才和后备力量。
(二)组织开展工业摄影创作、工业摄影作品征集、工业摄影作品展览展赛和政府部门委托或行业发展需要的各项活动,打造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精品项目,服务于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三)致力于促进国际民间工业摄影文化交流,扩大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展示中国工业文化软实力和工业形象,为增进国际工业摄影文化合作与交流作出贡献。
(四)重视和支持群众性工业摄影活动和工业摄影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工业摄影知识和技能的普及,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五)加强自律,规范行为,推进工业摄影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并依法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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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协会大数据

中国文化馆协会(China Public Cultural Centers Association,CPCCA)是由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其他行业公共文化机构,文化企业,艺术类大专院校,相关社会组织,以及具有文化馆和群众文化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历和社会影响力的文化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协会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于文化馆相关机构及其工作者,引导文化馆事业科学发展,成为文化馆行业交流和服务的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文化馆相关机构及其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为促进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制定文化馆行业发展规划,开展文化馆(站)评估定级,参与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则、标准和服务规范。
(二)促进文化馆(站)在宣传教育、群众文艺创作、艺术培训、群众文化理论研究、职业继续教育、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以及公共数字文化惠民服务方面发挥引导性作用。
(三)组织文化馆(站)开展专业交流、业务培训和研讨活动;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开展文化馆行业的表彰奖励活动。
(四)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建立文化馆行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促进文化馆行业与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为文化馆(站)建设发展搭建平台。
(五)开展文化馆相关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学科研究,组织新技术、新标准的推广;开展相关调查研究,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咨询服务;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文化馆行业相关的信息资料和文献。
(六)策划对外文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与国际业界的合作。
(七)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以及其它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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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摄影协会大数据

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China Culture & Tourism Photography Association,CCTPA)成立于2015年4月,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协会。

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作为一家全国性、专业性的摄影组织,在发起阶段,发起人和会员主要由文化艺术界、旅游行业,以及各类媒体中爱好和支持摄影事业的个人或企业组成。邵华泽、林炎志等10人以及中国艺术研究院等11家单位于2014年初共同向文化部倡议发起中国文化旅游摄影协会,希望通过发挥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的积极作用,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文化旅游摄影事业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协会正式成立后,将坚持以自愿为主、面向全国发展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发展单位会员以文化企业、文化单位、旅游景区、旅游企业为主,适当吸收部分其他行业的企业和单位。

协会宗旨
以摄影艺术为主题,以文化旅游为依托,以促进摄影艺术与文化旅游的融合为目的,发挥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的主力军作用,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文化旅游摄影事业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开展工作
鼓励文化旅游摄影工作者以摄影为手段,创作优秀作品,展现祖国的大好河山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面貌,诠释美丽中国,描绘美好中国梦;
构建摄影艺术与文化和旅游产业沟通的渠道,为各种旅游景区提供形象策划、景区宣传、产品推介等服务,促进文化旅游和摄影艺术的融合发展,为文化、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组织文化旅游摄影工作者,共同推动制定相关艺术标准、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确保文化旅游摄影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人才、资金、资讯等社会资源的整合,团结凝聚广大文化和旅游单位及专家、学者、摄影工作者和媒体工作者,共同创建文化旅游摄影活动平台;
积极开展与文化、旅游密切相关的摄影创作、交流、研究活动,充分展示文化旅游摄影的艺术魅力,促进文化旅游摄影更好更快发展;

协会业务
(1)开展各种与文化旅游摄影相关的宣传、策划、咨询、推介服务等活动;
(2)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摄影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3)开展文化旅游摄影培训、教育项目,发现、培养专业人才;
(4)发展同国内外同行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国际交流活动;
(5)举办网站,建立交流展示平台,促进文化旅游摄影信息的传播和交流;
(6)依据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与文化旅游摄影有关的各类图书、刊物、音像制品等;
(7)扶持优秀文化旅游摄影项目,举办公益性文化旅游摄影活动;
(8)推动文化旅游摄影艺术服务和展示设施的建设;
(9)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以及其他符合社团宗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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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家大数据

上海音乐家协会创建于1949年8月,是上海地区音乐家的联合组织,现有会员2400多人。会员包括上海地区各音乐领域内最优秀的专家、学者、表演艺术家和群众音乐工作者。协会下设音乐创作工作委员会、音乐理论工作委员会、民族音乐工作委员会、表演艺术工作委员会、社会音乐教育工作委员会和策划宣传工作委员会六个机构及钢琴专业委员会、管乐专业委员会、合唱专业委员会、电子键盘专业委员会、手风琴专业委员会、古筝专业委员会、琵琶专业委员会、声乐专业委员会、大提琴专业委员会、小提琴专业委员会、二胡专业委员会、音乐文学专业委员会、儿童音乐专业委员会、流行音乐专业委员会、民族管弦乐专业委员会、竹笛专业委员会、吉他专业委员会和打击乐专业委员会等以专业为分类的十八个专业委员会。

  六十多年来,上海音乐家协会遵循“二为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培养优秀音乐人才、繁荣音乐创作、推动音乐事业的发展等各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并取得了显着的成绩。如起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上海之春”音乐节,即是由上海音乐家协会创办的。几十年来,“上海之春”推出了一批又一批优秀新作和优秀音乐家,作为展示和交流的音乐平台,曾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自改革开放以来,上海音乐家协会更增添了新的活力。对内,促进十八个专业委员会工作日趋活跃;对外,先后与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音乐团体和音乐家建立了联系。新时期的上海音乐家协会,正团结、联络广大会员,承前启后,与时俱进,努力为上海音乐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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