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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教育局大数据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区教育局合署办公。

  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区教育经费;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指导和监督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区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四)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工作;服务区域内高等教育院校;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审核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备案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管理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增设(撤并)和专业设置。

  (五)规划、指导和协调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

  (六)指导区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法制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职称评聘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区属各类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区属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区教师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八)指导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九)指导管理区教育系统与国(境)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外籍教师和学生进行日常管理。

  (十)统筹区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协调办理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十一)负责区教育系统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统筹开展全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十二)指导区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三)建立完善与企业、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话沟通机制,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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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教育在线网大数据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区教育经费;监督检查各街道教育经费的落实,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划、管理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三、负责规划和管理本区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协助市做好高中招生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组织工作;负责中学中考、会考、高考和成人高考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民办教育机构和幼儿园。

  四、指导、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的教科研工作;指导管理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指导学校开展后勤管理工作。

  五、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工作、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考察、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日常管理。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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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教育局大数据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与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教育工委)合署办公。

  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 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承担综合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中等专业教育、特殊教育和电视大学教育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指导学校规范办学管理、实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协调学校设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有关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

  (五)统筹管理区教育基金。监督和管理教育系统的经费运作情况。统筹规划、实施和管理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审计工作。负责规划、统筹、指导全区学校布局工作。负责全区公办学校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跟踪、协调等工作,组织实施区属学校校安工程。

  (六)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及德育队伍(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七)负责教育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在职教师和校(园) 长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管理学生资助工作,引导和协调勤工俭学工作。指导管理区教育系统与区外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我区教育系统党的工作,指导学校党委和街道学校联合党委工作。协助做好我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九)负责统筹协调区相关部门做好驻区高校办学服务、配套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我区高校的引进、筹设工作。负责做好引进外籍教师开展国际化课程服务工作。负责国际化教学综合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组织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编写学校安全教育内容,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学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管理。

  (十一)统筹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组织教育督导科研、督导人员培训。

  (十二)负责有关人才工作和教育系统内的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教育局应当贯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求,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加快发展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着力解决教育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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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教育局大数据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教育局(简称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承担综合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指导学校规范办学管理、实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指导协调学校设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助学贷款管理及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四)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外籍教师引进工作。

(五)承担教育经费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承担指导监督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七)负责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等设施建设;参与协调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八)指导各类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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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教育在线大数据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方案和教育发展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3.负责区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区属学校教育经费的预算编制,并按计划拨付所述单位教育经费,监督监察和审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和检查;统筹全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

4.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指导协调学校设置;拟订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全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各类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增设(撤并)和专业设置。

6.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党的建设与领导人员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8.管理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9.承担指导监督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10.指导和管理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工作。

11.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2.指导和管理全区教育系统与国(境)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日常管理。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

贯彻执行教育督导的有关规定,对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方向、管理工作、教育质量、办学效益、队伍建设、硬件设备配备等方面进行具体的指导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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