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法院位于市区少林大道中段12号,背依嵩岳,面对颍河,群峰环拱、岗岭围护;其前身为登封县人民法院于1952年成立,1994年10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更名为登封市人民法院,现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98人,内设27个庭室科队局。
登封市人民法院目前共有18个内设机构27个部门,18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政治部(含人事科和宣教科),研究室,司法技术科,纪检监察室,审务监评中心,司法警察局,行政庭,审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民一庭(含8个基层法庭),民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案件审判庭,执行局(含综合处、执一庭、执二庭)。
法院建设
我院始终把审判、执行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工作大局,相继开展了“集中清理积案”、“百日办案竞赛”等活动,着力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 重视诉讼调解。坚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联动,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庭、社会法官的作用,其中民商事案件的平均调撤率达到7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90%以上,行政诉讼案件的和解率达到30%以上,极大地缓解了社会矛盾。
所获荣誉
涉诉信访、信息调研、司法警察、司法技术、思想宣传等工作相继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被省总工会、郑州市总工会评为争创“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被郑州市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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