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设立,是主管全省公路行业的职能机构(副厅级建制),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计划处、财务处、基建处、养护处、路政一处、路政二处 8 个职能处室,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及车辆通行费的征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通行费征收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省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通行费征收等方面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拟公路中长期发展建议规划和路网规划,编拟国省道公路建设、养护,公路通行费年度收支,公路科研建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与合同管理、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或指导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交竣工验收和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
(四)负责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大中修和危桥改造,负责公路抢险救灾和公路绿化工作。
(五)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涉路工程的审批管理,实施公路确权,查处侵犯、毁坏路产行为,维护路产路权。
(六)组织实施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负责公路收费站的收费还贷工作,提出公路收费站点规划和站点设置建议。
(七)负责公路行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编报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用款计划,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负责拨付公路改建、养护资金,管理公路固定资产,负责公路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公路行业科教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路建设养护机械设备的采购和管理。负责公路建设质量工作和公路建设、通行条件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公路行业全面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公路行业统计和公路基础数据、公路交通量调查等公路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省道的调整、命名、编号工作。
(十)负责公路行业普法、执法、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
(十一)指导公路行业文明建设、行风建设、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
(十二)指导公路行业的定员定额、劳动工资和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和劳动竞赛。
(十三)指导县乡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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