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林业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里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农业开发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涉及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并参与拟订相关政策。
⑵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参与指导减轻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落实工作。
⑶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针政策与发展规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配合县财政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⑷组织拟订促进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⑸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拟订大宗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⑹研究拟订全县蔬菜产业政策,指导蔬菜生产、科研、流通、加工等一体化工作。
⑺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⑻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用激素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承担农药广告审查工作;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参与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⑼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和疫病防控工作。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植物检疫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疫病防控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植保植检体系建设;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与检疫审查工作。
⑽拟订种子发展及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种子生产、经营、品种的管理,依法组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⑾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征集、发布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⑿拟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⒀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荒滩、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⒁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不含沼气)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⒂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