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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教育局大数据

梅州市教育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发〔2009〕63号),设立梅州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思路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建议,并协调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督、统计各县(市、区)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规划、指导和协调普教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教育科研和推动学校发展高新技术、科研成果转化及兴办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办产业工作。

(七)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室建设,组织审定教材与教学用书及资料。

(九)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十)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本市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梅留学人员和在学校任教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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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教育局大数据

佛山市教育局网站是佛山市教育局的公众门户网站,由佛山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管理,佛山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具体的建设工作。

  佛山市教育局网站是一个综合、开放、多功能的大型教育信息门户网站。网站的英文域名为“edu.foshan.gov.cn”,通用网址为“佛山教育”或“佛山教育信息港”。

  佛山教育信息港建成开通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倍受国内外关注,在教育行政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电子政务平台的广泛使用,使教育局机关工作高效规范。各种查询系统的开通为广大学生和市民提供及时、准确的教育信息。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网站为师生提供教与学的园地。网络教学平台广泛应用在教师培训和学生学习辅导中,为教师继续教育提供全天候的学习服务。佛山教育信息港的建设和运作模式,受到多位教育专家和众多地市关注,在佛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佛山教育信息港着力体现“服务教育”和“便民利民”的特色:
  ·教育信息——第一时间发布我市教育新闻,各区教育动态,并及时提供丰富的、广大市民所关心的各类教育信息(招生考试、教师招聘、招标采购等);
  ·网上办事——提供办事指南、教育行政事项预审批、办事状态查询等服务,打造一站式的教育服务平台;
  ·教学资源——为全市师生提供结构合理、科学规范、内容丰富的教学资源、教育视频及教学应用系统平台;
  ·互动平台——局长信箱、网上业务咨询、网上调查、信访投诉、教师心声、学生心声、教育博客等为您提供网上沟通的渠道,与教育部门的互动交流更为方便、快捷、全面;
  ·网站导航——为您提供全市教育网站、政府部门网站和常用热门网站的导航链接。

  目前,佛山教育信息港共设有“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教育信息”、“招生考试”、“教育科研”、“资源共享”、“网上互动”、“教师队伍”、“专题荟萃”、“学生园地”等10个一级栏目。主要的特色栏目有:教育信息、教学资源、政务互动、网上办事、招生考试、教育网站导航等。

  佛山教育信息港的具体管理维护部门是佛山市教育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主要职能为:佛山教育信息港的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各科室以及区教育局网站的业务联系、指导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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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教育局大数据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定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本区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本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五)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

  (六)负责督政、督学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的相关工作。

  (七)规划、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

  (八)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团队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

  (九)负责本区教师工作。

  (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

  (十一)指导、管理教育系统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学;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二)赋予区教育局党组负责本系统的党建、统战和干部管理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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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教育网大数据

荔湾区教育局,内设办公室等13个职能科室,下设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荔湾区装备和校产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截至2015年4月, 辖区内有中学28所(公办21所、民办7所),小学52所(公办43所、民办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公办1所、民办1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幼儿园100所(公办8所,民办61所、集体办31所),托儿所15所(民办15所,无公办)。在读中小学生99019人,在园幼儿22457人。全区在职在编教职工5452人(中学2841人,小学2214人,幼儿园327人,特殊学校70人),其中专任教师4868人。区属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1名、在职特级教师12名,省、市名校长、名教师14名,省、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12名。区属省、市一级中小学34所,占公办中小学的55.7%,普通高中100%为省、市一级学校,其中真光中学、一中、四中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

   我区2012年被授予“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2013年成为中国教科院“区域推进教育现代化荔湾实践基地”以及首批“广州市基础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试验区”。2014年成为全省首批“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在近五年的高考中,区属学校专科以上上线率雄踞广州市十二个区(县)之首,近三年专科以上上线率保持在99%以上。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拟订并实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二)组织拟订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的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区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与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和指导本区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工作;负责规划、管理本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五)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负责督政、督学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的相关工作,对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监督,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七)规划、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督工作。

(八)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团队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

(九)负责本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学校校长、教师、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规划、组织、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一)指导、管理教育系统与国际、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主管本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

(十二)赋予区教育局党委负责本系统的党建、统战和干部管理工作职责。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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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教育信息网大数据

海珠区教育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各项教育管理制度,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本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权限制订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管理指导本区的普通高考、中考、成人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有关政务、事务和系统党务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调研、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督办工作;负责协调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社团登记的审核及普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和学校教材、辅助资料的征订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基建科

负责本区教育经费和学校及幼儿园财务管理;负责本区教育事业的统计管理;负责对全区教育收费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管理学校的基本建设;负责局属学校(幼儿园)国有资产处置、局属学校申办产权登记、局属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校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的审核管理工作。

中教科

管理中学基础教育业务,指导中学基础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公办中学年度招生和考试工作的指导与实施;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设置和开发工作;指导中学阶段学籍管理工作;配合组织上级安排的教育交流、结对帮扶工作。

小教科

管理小学基础教育业务,指导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小学阶段的民族教育工作;编制公办小学年度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小学阶段课程管理工作;指导小学阶段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小学阶段考试和考务工作;指导小学阶段特色学校建设工作;配合推进上级安排的教育交流、结对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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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教育局大数据

潮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订分管范围的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指导性计划,并协调、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三)按分管范围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参与、组织、指导学校评估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四)监督各县、区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分管范围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具体负责市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负责对市直学校经费监督、审计。

  (五)指导分管范围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勤工俭学、教学装备工作;规划、指导有关的学历教育考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六)按分管范围负责协调、监督市、县、区各类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负责接收和派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工作。

  (七)指导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分管范围的教育统计工作。

  (八)规划和指导分管范围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权限负责教育系统的教师调配工作。

  (九) 负责市招生委员会、市中小学德育协调委员会等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 联系、协调在我市的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的教育有关业务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二)管理属下事业单位。指导市教育学会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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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教育局大数据

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陆地东连阳江,南濒南海,西邻湛江,北接云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地总面积1.14万平方公里。现辖茂南区、电白区、高新区和滨海新区,代管高州市、信宜市和化州市,总人口757.7万,有教育功能镇(街)103个。2014年,有中小学校2057所,在校生120万人;有幼儿园1833所(含小学附设幼儿班,其中独立建制幼儿园1393所),在园幼儿27.34万人。还有高等院校3所,在校生3.7万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公办教职工84022人。

滨海茂名,人杰地灵,崇文重教,人文底蕴沉实厚重。巾帼英雄第一人冼夫人、济世仙道潘茂名、中国现代水稻科学奠基人丁颖、教育家林砺儒、物理学家甘子钊等人物闻名遐迩。茂名教育曾创造了“普九”全国先进、语言文字工作全国先进、示范性高中建设全省先进。

一是教育创强工作迅速推进。计划投入资金55亿元,2012年建成7个省教育强镇,2013年建成51个省教育强镇,2014年创建45个省教育强镇,2015年建成广东省教育强市,努力实现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是学前教育迅猛发展。全市实现每镇有1所以上乡镇中心幼儿园,每个行政村均已建成村级独立幼儿园或小学附设幼儿园的目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1.74%。出台《茂名市规范化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积极指导规范化幼儿园建设,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纠正“小学化”倾向。

三是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42亿元,启动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覆盖率达98.4%。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区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取消重点学校、重点班。市直和各地省一级普通高中将30%以上的优质学位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扶持薄弱初中学校发展。继续实施“千校扶千校”工程,扶持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发展。

四是“普高”成果进一步巩固。累计投入资金5200多万元,改造11所普通高中。办大办强中职教育。信宜市通过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省专家组考察。高州农校通过国家级示范校省专家组验收。高州农校和信宜职教中心已被列为省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14年,高考上重点线人数达4175人。上本科线人数达26387人,占全省上线人数的十分之一,位列全省第二。

五是高等教育迅速崛起。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第一期建设顺利完成。广东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办学规模暂定3400人。筹建广东茂名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粤西校区落户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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