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教育体育局,简称镇巴县教体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股、教育股、规划与资金管理股、体育股、安全稳定股。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工作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编制下达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管理教育专项资金,教育基建、教育拨款、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增长率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
3、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和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和复查工作的督导评估。指导全县素质教育的实施、管理,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5、研究提出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学校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结构的布局调整。规划、组织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城乡的教育综合改革。
6、按照管理权限,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进行管理或协助管理。负责本单位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
7、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统筹规划全县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职务管理、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职能。负责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本系统学校单位间的干部职工调动工作。
8、负责高等、中等学校和高中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招委会制定普高、职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
9、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教育电视网络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重大教改实验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先进教学成果的推广工作。
10、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管理有关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3、负责全县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发展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指导学生实习基地的建设和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的教学工作。指导中小学后勤工作和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
14、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县各校的工会工作。
16、宣传、贯彻中、省、市关于文化、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17、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规划全县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协调并参与实施全县文化、新闻出版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拟定全县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体产业发展;统筹安排文化事业经费预算。
18、管理文学、艺术事业及艺术表演团体,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制定全县性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指导或组织实施。
19、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指导全县电影放映工作;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指导全县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管理全县文化馆(站)建设,指导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全县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事业和艺术培训教育事业;指导、协调全县少儿文化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少年儿童文化艺术活动。
20、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开展文化市场稽查工作,依法查处文化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指导开展对经营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21、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印刷或复制、发行);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县印刷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依法管理出版物市场;负责音像制品的复制管理工作和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教材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调解著作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22、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管理队伍建设、人才教育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本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23、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体育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4、指导和推动全县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全县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全县体育事业发展。
25、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定期公布全县国民体质状况。
26、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平衡全县体育竞赛、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组织参加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运动会;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运动会。
27、推动体育项目普及,发现和向上级输送体育人才。
28、研究拟定全县体育产业政策,开拓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负责开展体育交流工作。
29、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教育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培训社会体育指导队伍,负责教练员中级职称的审核上报工作。
30、指导学校搞好体育教育教学。
3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